兰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各位考生,2021年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工作已经基本结束。2022年博士招生考试即将开始,未来的一年,华慧考博将为广大考生提供2022年各大院校博士招生简章、考博招生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博士招生考试大纲等招生讯息与考博资料。
如对考博备考有任何疑问,请大家关注华慧考博频道或者咨询华慧考博官方电话(QQ同步)4006224468,华慧考博交流4群:184307274.入群确认信息请填写(华慧考博咨询老师)加入群以后,请务必修改你的群名片为你的姓名。谢谢大家!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吸引优秀生源攻读我校博士学位,探索构建多样化、多渠道符合教育规律的博士招生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作用,推动我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2号)和《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对象
(一)申请-考核
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当年九月博士新生入学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的往届生,硕士阶段的前置学历必须是普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
(二)硕博连读
兰州理工大学全日制在学一年级和二年级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途休学的除外),且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申请者条件
1.“申请-考核”的申请者应满足《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2号);“硕博连读”的申请者应满足《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5号)中的所有要求。
2.对“硕博连读”的申请者,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若近3年来在本学科(专业)获得高水平论文成果1项,资格初审时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须提供拟接收博导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
3.代表性高水平科技成果以当年科技处科研业绩评价方案为准,符合《校内绩效津贴制度实施办法》中的高质量科研成果绩点认定及标准的A类论文成果,但不包括当年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的论文。
(二)导师条件
应满足《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5号)、《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2号)中的要求,但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有延期的情况除外。导师当年应有招生计划,其中“申请-考核”招生导师应完整独立指导过一届博士生。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为土木工程一级博士学科的所有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年研究生院下达计划为准。“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纳入指导教师该年度的招生名额。
四、申请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
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联系博士生导师同意后,由导师向学院推荐。
(二)“申请-考核”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相应材料(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材料无效)并向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同意后向学院推荐。
“申请-考核”的申请者应准备以下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2.两名学科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培养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5.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6.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和目录、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
7.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等其他可体现学术水平、说明科研能力的材料或证书复印件。
8.应届生在当年9月以前未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则本次申请无效;
9.其它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三)“硕博连读”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相应材料(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材料无效)并向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同意后向学院推荐。
“硕博连读”的申请者应准备以下材料:
1.两名学科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2.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培养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
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5.兰州理工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7.体现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材料或证书复印件。
(三)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组,集中审查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对外公示3天。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材料及《兰州理工大学推荐硕博连读考生名单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再次审核后,学院通知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网上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参加专业考核。
五、专业考核
(一)成立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成员名单和考核实施方案,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积极组织符合学校和学院条件的考生参加专业考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再开展“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等选拔工作。
(二)报名成功的考生,提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参加专业考核。在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内成立由5名(或5名以上单数,其中组长1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学科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考核,主要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专业考核分为专业外语水平、专业综合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学院负责全程录音或录像并存档备查。专业综合能力低于60分的,一票否决,不予拟录取。
学科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的考核结果给出专业考核分数(百分制),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专业考核结果由学院按要求对外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照导师招生情况和学院招生指标执行情况,给出本次“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后,确定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学院学科专家组对专业考核结果负责,专家组组长在考生有异议时须给出合理的答复和解释。
六、其他
(一)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提交的申请材料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乃至撤销已授学位。
(二))定向生必须取得原定向单位同意方可报考,且录取后必须转为“非定向”,办理调档手续,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
(三)具体时间安排见当年的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文件。
(四)考生在“硕博连读”录取后,当年九月入学直接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原硕士生学籍自行终止,“硕博连读”学习年限少于5年。在规定年限内,确实无法完成博士阶段学业的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属实的,可按照学籍管理定,转入相应的硕士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毕业。如最终仍无法完成硕士阶段学业的,按照退学处理。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
1.考博专业课真题下载:
点击下载
2.考博专业课真题免费下载
点击下载
3.考博英语真题
点击下载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