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于2008年,学校院系调整时由经济学院与管理学院合并而成立的,溯源于原长沙交通学院工商管理系、长沙电力学院财经系和湖南省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工程系。学院早在1956年就开办了会计学专业,1980年开始多专业本科人才培养,199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10年获得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工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到博士的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设有财务会计系、企业管理系、金融学系、经济贸易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实验中心6个教学单位。拥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等7个本科生招生专业。同时,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经济与管理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同时,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经济与管理等1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此外,还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应用统计、金融硕士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在学院与加拿大汤姆逊大学、韩国亚洲大学、美国洛克海文大学、英国胡弗汉顿大学、法国雷恩高等商学院、香港城市大学等学校的相关学院建立了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近年来,学院科研实力不断增强。目前,学院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电力市场竞争理论与政策”、“普惠金融与精准扶贫”、“工程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金融工程与金融监管”等研究领域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科研团队,科学研究取得重大突破。“十二五”期间,学院教师各类科研项目立项400余项,年均科研进校经费近1000万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5项,其中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5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21项,国家软科学课题3项,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7项。学院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人才》、《管理科学学报》等中外权威刊物上发表各类科研论文800多篇;出版学术著作50余部,出版教材30余部;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科研成果奖励50余项。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获批挂牌。
一、专业目录
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④431金融学综合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公司金融
02(全日制)金融工程
03(全日制)金融科技
04(全日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复试考试科目:
F0709证券投资与国际金融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J0702宏观经济学
J0703微观经济学
二、参考书
初试参考书:
《货币金融学(第四版)》,戴国强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17年。
《公司理财(原书第11版)》,斯蒂芬A.罗斯等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7月。
复试参考书:
《国际金融新编(第五版)》,姜波克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2012年。
《证券投资学(第四版)》,吴晓求编著,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2014年。
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
《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第六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六版。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六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六版。
三、分数线及招生人数
2019年金融专硕复试分数线为345/49/74,最终录取人数为30人,其中调剂25人。
四、复试规则
笔试及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学校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附件1。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能力,各学院按学校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内容:
专业素质: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有关要求
(1)笔试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②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说能力,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占9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10分。
复试的面试形式、评分标准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的特点自行确定。
拟录取
1、成绩的计算方法:
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总成绩(总分为300分)=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他专业的总成绩(总分为500分)=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100分)×40%
说明: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5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5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工程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分)×25%+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75%。
2、要求:
(1)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2)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