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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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组织机构
土木工程学院成立院长、书记任双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复试方案,监督落实学院的招生工作。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分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学院副书记、副院长
秘书:研究生管理科科长
2.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研究生管理科相关人员
3.综合考核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成员:学院副书记、学院纪委书记、副院长、本学科博士生导师
三、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
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在域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应持有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在报名阶段未取得但在复试之前已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除持准考证、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需提供硕士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2.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
复试采用复试专家集中线下复试模式。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同时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判断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综合素质考核中还包括对考生外语口语和听力进行测试。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该项材料交各复试小组审查。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的同时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1.考核要求
专业知识与综合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 分钟,考核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2.考核项目和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面试。专业知识考核采用口试考核,总成绩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综合面试包括外语能力水平、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创新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考核,总成绩100分,占复试成绩的60%。
专业知识考核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分值见表1。

3.考核成绩
复试总成绩(M)=专业知识考核(40%)+综合面试考核(60%)
4.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面试考核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按申请者总成绩进行排名,同时将所有考生报考材料、面试材料及拟录取信息上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在研究生学院网页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5.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包括初试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40%,拟录取名单根据折算后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对于复试合格、导师选择明确的考生,根据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平均后的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有违反国家考试纪律涉及作弊、违纪行为的,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6级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
被我校拟录取的2026级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5.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需及时与学院说明情况并向研招办提交申请,研招办与学院沟通核实无误后,该招生指标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各学科考生的总成绩和学科需要统筹使用,并及时公布递补拟录取名单。学校在向省招办提交拟录取数据库之后不再受理该项申请,具体提交时间以省招办后续工作安排为准,不再单独通知考生。
六、导师招生原则
1.导师招生数量每年度限招1人。
2.考生初试、复试合格,进入拟录取名单,但由于考生所报考导师招生计划数已满,不能被原报考导师录取的,可申请调至录取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导师。
七、日程安排
(1)5月14日下班前,资格审查。
(2)5月15日8:30-11:00,专业知识考核与综合面试,知信楼320。
(3)5月15日11:00-11:30,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知信楼320。
八、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制度。考生初试成绩信息、录取信息一律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研究生院是发布考生录取状态的唯一单位,各培养单位负责对考生复试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2.实行监督制度。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相关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监督电话:0418-5110021。
附件下载: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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