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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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以《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依据,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总体安排
(一)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2026年4月24日中午12:10起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校区博纳楼245进行2026年劳动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必须携带的材料详见附件《劳动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二、复试办法及程序
(一)面试的考核要求及详细规定
考生面试前通过抽签随机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随机抽取试题,以问答及学术汇报等形式开展,考核时长为20分钟,复试小组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外文文献阅读能力、专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养。
1、外语应用能力与外文专业文献测试结合,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考生抽取1套专业外文文献试题作答。
2、专业能力测试,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考生抽取1套专业试题作答。
3、科研创新能力采取学术汇报形式,由考生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并接受专家评委的提问。
4、综合素养考核。学院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学习经历、硕士专业、学习成绩、硕士论文、报考志向等内容进行评定;通过提问对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进行考察;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进行评判。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根据学校规定,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合面试同时进行。
三、总成绩评定和录取原则
(一)复试考核分值要求
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百分制,总分均为100分。综合能力考核中,外语应用能力30分、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为6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30分、科研创新能力30分)、综合素养为10分。思想品德评价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二)总成绩计算
1.硕博连读考生的总成绩为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2.考生的水平考核(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考生的总成绩为专业课考试成绩与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其中专业课成绩占比为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为60%。
4.考生的各项成绩均只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的加总应以各项保留2位小数后的成绩为计算依据。
(三)录取原则
各专业根据学校下达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1.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合格即可录取。
2.各学院招收全日制定向(在职)学术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招生人数的10%。
3.每位导师在读与即将招收的定向(在职)学术博士研究生之和不超过1名。
4.在满足条件1和条件2的情况下,以所报导师为标准进行排序,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在不满足条件1和条件2的情况下,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优先。
5.同一报考导师下,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按面试中的专业能力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总成绩低于60分者;
(3)申请材料和资审材料复核不通过者;
(4)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其他影响招生公平行为者不予录取,已录取的考生将被取消或撤销录取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将被撤销录取资格并取消学籍。
7.我校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等相关规定执行。我校2026年招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已完成报到入学的,将取消学籍,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协议应当在6月1日前寄到研究生院,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档案迁移要求请关注我校后续通知。
(四)对于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复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考生可在复试前三天联系报考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的申请,学院汇总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学校研招办。研招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由学院告知考生并实施具体合理便利。
(五)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1.复试结果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示;
2.公示网址:https://sle.cueb.edu.cn/
(六)学院接待、受理考生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
邮箱:ljxyjw@163.com,电话:010-83951881
未尽事宜,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对本文件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学院联系方式
考务办公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丰台校本部)博纳楼245办公室考生联系群二维码(入群需实名申请,请提供:姓名+报考专业):

附件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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