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025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已全部结束,目前部分院校已进入2026年博士招生阶段,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6年博士招生考试折最新情况。请大家即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老师为大家更新2026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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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及依据
基于《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和学院学科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为高质量完成博士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4日-2026年3月27日
三、报考条件
2026年以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形式报考我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获得国<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
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的人员。此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
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三篇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
③经所报导师及学院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院同意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由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
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总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军队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6.在读研究生(应届生除外)如报名,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在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无论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均须经硕士定向就业单位同意。若考生由于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之间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或不能入学的后果,责任自负。
8.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满足,所在单位同意考生在录取后按照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四、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的要求
(1)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有关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可登录学信网进行认证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
如获国(境)外学位,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高校近期成绩单或者在读证明。
(3)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成绩单
须授课单位盖章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5)申请者个人学习与申请学科相关科研工作介绍
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参与课题、科研成果及创新点、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情况等,格式不限。
(6)可体现申请者科研能力、学术成果的支撑材料
如学术论文、论文引用情况、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设计作品、外语或其他专业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已被录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稿。
(7)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申请外语水平考核免考的考生请务必提供满足免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8)申请者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应包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格式不限。
(9)专家推荐书
须提供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模板请于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导航栏“资料下载-博士”栏目下载。
推荐书由专家本人填写、签名并密封(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推荐书单独提交,不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装订,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
(10)《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此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由考生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表内所列项目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无该项情况,应写“无”。
报名表单独提交,不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装订。
其中“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仅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填写。
(11)同等学力报考者按照报考条件提供的其他论文和证书等材料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应尽快将报名材料按照以下方式提交。
1.考生将各项申请材料汇总扫描、添加封面(模板请于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导航栏“资料下载-博士”栏目下载)和目录页后,按(1)-(8)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hjzs@bjut.edu.cn。
PDF命名方式:报考学院-报考学科-报考导师-考生报名号-考生姓名
(如: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张三-260001-李四)。
PDF文件大小:勿超过30M。
2.《专家推荐书》(模板请于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导航栏“资料下载-博士”栏目下载)由专家本人填写、密封、签名(在封口齐缝处签字)后,由考生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起邮寄至学院。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专家推荐书》。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楼B512杨老师收
联系电话:010-67391984
注意:考生请严格按照上述信息填写收件信息,邮寄请务必通过中国邮政EMS,其他邮寄形式概不接收。
以上全部材料收取截止日期如下:
第一批申请考核材料截止日期:2026年1月7日(以寄出时间/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第二批申请考核材料截止日期:2026年3月31日(以寄出时间/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考生寄出报名材料后,需自行及时关注物流状态以及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物流问题需考生本人及时联系,其他问题随时与老师取得联系。本学院招生联系老师不负责催促考生报名材料寄出、物流信息查询、与物流公司联系等。未支付报名费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均视为无效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包括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不齐全、材料逾期未提交、快递被某驿站签收、被快递柜签收、凡显示未被老师本人签收者均视为未收到,考生需及时联系核实。
五、考核
(一)科研基础审核
1.科研基础审核依据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以百分制计分给出“科研基础”得分并填写《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考生“科研基础”评分表》。
2.考生科研基础审核结果、学科“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复试名单的公布时间、网址等。
科研基础审核结果和学科“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一同公布。
公布时间:第一批2026年1月中旬、第二批2026年4月上旬
公布网址:https://cese.bjut.edu.cn
复试考生名单公布网址:https://yanzhao.bjut.edu.cn
(二)复试
1.资格复审要求
学科根据生源情况,划定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提出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由北工大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布。未达到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报考学科的复试。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并在复试前提供如下材料(具体安排以复试前研究生院及学院公布信息为准):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明(往届生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获国<境>外单位学位的考生,持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资格复审时,对人脸识别认证、学籍或学历学位证书存疑的情况,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的时间:
第一批复试预计时间:2026年1月15日左右
第二批复试预计时间:2026年4月中下旬
今年复试时间与往年有所不同,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及学院的相关通知,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3.复试的组成:
复试按照一级学科组织,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外语水平考核”以及“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均以百分制计分,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1)“外语水平考核”考试语种为英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录取当年入学前),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及以上;
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③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5分及以上;
④托福80分及以上;
⑤GRE成绩310分及以上;
⑥WSK(PETS5)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载,不计入加权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外语”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的考核。
(3)“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专业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等。
“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考核。
4.需要考生提前准备的材料
复试的具体安排等以复试前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学院公布信息为准。
5.考生身份核验、诚信考试承诺书的签署
此环节考生通过学信网复试系统进行。登录以后,完成人脸识别认证等身份核验,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系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六、录取
1.录取及调剂原则
(1)依据加权总成绩进行录取。学科根据考生加权总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在加权总成绩资格线以上(含)的考生中,按照报考导师名下考生加权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申请考核制考生外语水平考核不合格;复试“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环节有成绩低于60分者;申请考核制考生加权总成绩未达到学科加权总成绩资格线;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体检不合格。
(3)学院对考生的人脸识别认证、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根据录取规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予以拟录取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生源不足或计划未招满的学科和导师,可按照学校及招生学院调剂工作要求进行调剂。经调剂拟录取后,学科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重新分配。
2.录取类别等相关要求
录取类别同报考类别一致,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在录取阶段不得调整,请考生在报名阶段慎重填写。学院录取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比例不超过学院录取总人数的15%。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
(1)非定向就业: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2)定向就业: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均不转入北京工业大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就业。
七、体检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在复试前见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费按照每学年学费标准缴纳,总学费按照学制收取。
奖助政策: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助研费等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具体奖助内容以北京工业大学当年研究生奖助相关制度文件为准。
九、其他说明
1.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单位在京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3.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入学时间:预计2026年9月初。
6.若上级部门后续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此章程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则以上级部门政策为准。我校也将及时更新发布,望考生注意查阅。
十、联系方式及受理考生投诉方式
招生学科等有关信息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也可与招生导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联系。
导师联系方式可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https://cese.bjut.edu.cn)中“人才培养-研究生培养-博士生导师”栏中查阅。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https://cese.bjut.edu.cn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生咨询电话010-6739198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生咨询邮箱:hjzs@bjut.edu.cn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10-67391157
附件下载:北京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