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医学(理学)博士学术学位(招生目录中除“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以外的研究方向),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或“理学”博士学位;一类是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目录中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以培养临床医师、口腔医师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三、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本科起点推荐免试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五年。
四、选拔方式
1.申请-考核制: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2.推荐免试直博:招生对象仅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高等学校中优秀本科应届
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及办法与接收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推荐免试直博生应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荐免试系统的信息为准。推免直博生不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五、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3.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录取前须通过同专业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应届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不能报考。报考专业学位博士者,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学院对申请者提出的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条件的要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能够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305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4)WSK(PETS5)考试合格(5年内有效);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40分及以上(3年内有效);
(6)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7)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A类或G类均可);
(8)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凡未达到以上“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报考人员或有关专项计划报考人员,经所报学院审核同意可以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具备以上报考条件(第2、3条除外),可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但需同时具备: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标准)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
(3)须在全国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六、报名费用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每人次200元,须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在线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报考医学部博士研究生者只能报考医学部内一个学院中的一个专业,同时报考两个学院者报名无效,报名费用不予退还。推荐免试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按照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七、“申请-考核制”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详见北京大学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因个人信息造假、信息填报错误等造成不能考试、复
试和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信息造假的一律入学资格无效。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考生请务必对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同时注意查看“医学部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中推免直博生拟录取情况(登录www.bjmu.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查询)报考。
特别提示:
(1)不能报考已经拟录取推荐免试直博生的专业及研究方向。
(2)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注明“推荐直博生”的研究方向或专业,即使未招收推荐直博生也不能报考;
(3)凡考生错报已录推免直博生或备注中注明招收推免直博生的专业或研究方向,经学院审核通过可自行将考生报考志愿在本学院范围内按照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调整,考生应服从所报学院对其复试及拟录取专业的安排,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10月1日-10月15日在医学部研究生院网上(http://gratest.bjmu.edu.cn/yjs/jump/ssks)报名参加“2019年医学部(申请-考核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入学资格临床考核”,具体报名办法查看报名网页说明,临床考核通过者方可获得学院申请资格。
“2019年医学部(申请-考核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入学资格临床考核”将于2019年11月3日进行笔试,思维和技能考核将在11月中进行,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医学部研究生院研招办和培养办网页的相关通知。
2.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2019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表格下载”中下载招生表格9填写,或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个人陈述(含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6)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详细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复印件。
(9)符合医学部“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10)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及其他要求的材料。
(11)报考学院(部)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报考学院当年招生细则)。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录取资格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将申请材料在2018年11月18日前寄或送交至申请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各学院邮寄地址见附件)。
八、招生考核
经申请学院初审合格后,考生可参加入学考核。
1.英语考核:
未达到医学部要求的英语水平,经学院审核同意,可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考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医学部和北大研招网网页通知)
2.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申请学院组织业务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在考核中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英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通过“2019年医学部(申请考核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入学资格临床考核”。申请学院组织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英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考核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含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必修课。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的复试安排在4月中上旬,具体办法请登录医学部相关学院网站,查看拟申请学院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
九、录取
北京大学医学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经考核后各学院按照本学院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中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各学院的拟录取名单须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并在医学部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的考生须达到医学部公布的基本分数线方可录取。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北京大学分配名额录取。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必须提交本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对于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学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十、入学与体检
医学部研究生院将于2019年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书面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学部指定医院(机构)进行身心健康检查。检查后发现研究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医学部指定医院(机构)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5000元/学年/生。
十二、奖学金和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生科研创新,医学部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工作网页(网址:http://gratest.bjmu.edu.cn/website/yg.htm)。
十三、就业
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医学部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人事档案不转入医学部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或者更名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原单位出具材料、学校协助办理在学期间档案转递手续。各专项计划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是否转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四、违纪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博士生招生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行政监控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2.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网站公示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复试名单、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3.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有争议也可向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十六、招生信息与咨询
1.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www.bjmu.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2.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5630
监督电话:(010)82802338
咨询邮箱: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328房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91
3.北京大学医学部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十七、其他事项
1.医学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直博”和“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
2.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如2019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相关附件:北京大学医学部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