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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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和《2020年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特制订《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2.坚持“考核方式调整,录取标准不降”的原则,全力以赴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考核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分析研判考生能否落实研究生相关培养要求的潜质。
4.坚持客观评价。
根据学科特点与对研究生的要求,业务课考核成绩应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四个优先。
同等条件下,坚持支教考生优先、脱产应届硕士生优先、硕博连读考生优先、脱产考生优先,各一级学科在职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20%。
6.确保安全健康。
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学科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
三、工作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学生、安全保密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研究生院等职能处室负责人
职 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研究生院研招办,成员包括各学院负责人,负责协调落实全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和院党委纪检委员
成 员:各学科负责人,各学科导师代表
职 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3、学科(方向)复试专家小组
学科复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导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另须配备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候考官1名,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向考生发送消息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复试全程网络设备调试与全程录像录音资料的留存。
学科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确保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校纪委书记
成 员:纪检监察室、研究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
职 责:全面督查各学院(学科)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4638210(研招办) 0731-84618683(校纪委)。
5、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6、网络远程复试技术保障小组
组 长:网络中心负责人
成 员: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复试平台技术人员
职 责:具体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过程中的网络服务、设备管理、视频面试实施等技术保障与指导工作,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等。
7、疫情防控应急处理小组
组 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后勤、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研究生院、保卫处、校医院等职能处室负责人
职 责: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学院学科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查督办。制定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落实防控物资,复试场地消毒等。
四、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由各招生学科根据《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申请资格要求》,结合报名情况进行确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执行。
五、招生指标分配及管理
1、招生指标数按一级学科分配到学院。
2、招生指标调整、生源调剂的原则
(1)同一一级学科下的研究方向合格生源数少于招生指标数时,可在所属一级学科内进行指标调整或生源调剂。指标调整、生源调剂需经过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2)每位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人(全职院士一般不超过3人,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芙蓉学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专家和二级教授一般不超过2人)。
(3)各学科在7月21日前没有用完的指标由学校收回统一调整分配。
(4)为确保招生工作质量,复试阶段,各学科必须明确拟录取考生是否被其他学校录取,应届硕士考生必须在7月20日前获得报考条件中规定的硕士毕业证或者学位证(申请8月上旬毕业的本校应届硕士生须出具可以获得学位的证明)。学校规定,各学科已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放弃就读资格,则按放弃人数扣减该学科下一年度招生指标。
六、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
1、复试是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
2、根据教育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的要求,本次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招生面试系统,以腾讯会议、钉钉为备用。
3、复试考查的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体检等方面。具体要求按《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执行(附件1)。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含实施细则)由学院按一级学科统筹制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由复试专家小组组织。
4、为充分体现学科、导师在录取工作中的自主权,各学科及导师在录取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核与审查,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同等条件下,坚持支教考生优先、脱产应届硕士生优先、硕博连读考生优先、脱产考生优先,各一级学科在职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一级学科录取总数的20%(只省不入)。
6、除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一线人员外,我校2020年不接受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一线人员报考,需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性质以及考生所在工作岗位的证明。
七、录取类别及收费办法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脱产考生须在7月20日前调入人事档案,录取形式为非定向就业;在职考生录取形式为定向就业,须与学校以及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收费标准:10000元/年/生,按培养方案规定学制收取。
八、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布置和组织。学院要组织招生学科导师(含跨院学科)召开相关会议,学习、宣传和落实研究生招生政策,根据学院和一级学科的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定于7月7日—20日,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2。
2、各学院和一级学科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复试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并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制定各学科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实施。
3、严格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工作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实行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4、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有详细的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并要认真填写好《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附件5)、《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6)。没有录取的考生也需进行综合排名并将排名情况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5、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在复试前提交给学院。
6、除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一线人员外,7月20前未将完整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考生不予录取。
7、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于7月8日前将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各招生学科指标分配方案、各学科具体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含进入复试的条件、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及实施细则等)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
九、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对本学院、本学科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及拟录取名单公开。及时公布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工作方案(含细则)、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复试录取期间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文件、附件及表格均可登录湖南农业大学研招网查询和下载:http://yjszs.hu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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