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核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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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核工作办法
为稳妥做好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招委字﹝2020﹞5号)等文件及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现对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各招生院部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采用网络远程考核形式,自行组织开展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具体工作办法如下: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核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结合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审定《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核工作办法》,统筹调配招生名额,审批各招生院部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成立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联动协作组。
2.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联动协作组,由研究生院、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保卫处、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过程中具体实施和开展组织协调、舆情监控及新闻发布、纪律监督及人员审查、安全保卫、技术支持、医疗服务等相关工作。
3.各招生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网络远程考核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并指导各专业(方向)考核小组、服务保障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普通招考”招生院部)开展相应工作。
4.各招生院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若干专业(方向)考核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网络远程考核工作。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考核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5.各招生院部组织成立服务保障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技术支持、前期摸排、模拟演练、沟通协调、疫情防控等网络远程考核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6.“普通招考”招生院部组织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工作实施
(一)考核对象
1.2020年报考我校“申请-考核”招生院部,并且网报已成功、材料审核已通过的考生。
2.2020年报考我校“普通招考”招生院部,并且网报已成功的考生。
(二)考核时间
各招生院部网络远程考核时间应不早于2020年6月5日,全部考核工作基本上于6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院部自行确定。
(三)考核形式
统一采用网络远程考核形式,各招生院部应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考核内容等实际情况,自行选用统一的网络远程考核软件平台,对考生进行“双机位”线上面试考核(教育学部非全日制教育博士采用线上笔试+线上面试形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环节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核各部分所占时间由各招生院部自行确定。
1.“申请-考核”
各招生院部须按照已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申请-考核细则》)中规定的各环节进行网络远程考核。
2.“普通招考”
(1)资格审查
各招生院部须按照本单位网络远程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2)线上考核
线上考核由外国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测试及综合能力面试三部分组成。
①外国语能力测试
满分为100分。考查考生的外语语言综合运用能力。
②专业基础测试
共两门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测试应考核各招生院部在《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内容,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
③综合能力面试
满分为100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④跨学科考生(是否跨学科由各招生院部在资格审查时认定)应按照《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严格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均为线上测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所有招生院部均应组织思政工作相关人员对考生进行线上面试,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
(五)成绩计算办法
1.“申请-考核”
参照各招生院部公布的《申请-考核细则》执行。
2.“普通招考”
(1)考生最终成绩 = 专业基础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考生的最终成绩中,专业基础测试任一考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外国语能力测试合格线为:少数民族考生50分,汉族考生60分。其他考生的外国语能力测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应保留两位小数。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网络远程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录取。
2.各招生院部在综合评定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身心健康状况、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院部考核细则中须明确说明拟录取方式:可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也可按照专业(方向)录取,即在同一专业(方向)内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3.全部考核工作完成后,各招生院部须将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
4.考核结束后,各招生院部须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内容包括:参加考核所有考生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生各环节考核成绩、考生最终成绩、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各类专项计划考生须注明。
5.各招生院部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后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6.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招办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7.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审核通过并在报名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五、录取类别
根据考生报考类别,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以下两种:
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无需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仅限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计划的考生及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可以选择。
2.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均须转入我校。除“定向就业”中提到各类情况之外的考生,均须选择“非定向就业”。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院部不承担责任。
3.各招生院部应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再次提醒考生确认个人的录取类别,并根据上述规定最终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各招生院部须组织所有拟录取考生签写《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录取类别确认书》(以下简称《考生确认书》)。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确认书》要交由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备查。
六、纪律要求及监督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院部主要负责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领导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各招生院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网络远程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要保证考核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远程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的网络远程考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校内网络远程考核现场巡视,如有必要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各招生院部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网络远程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4.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招生院部考核结果公布3日内,向招生院部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参见招生院部网络远程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招生院部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如考生对答复结果不认可,可在收到答复后3日内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实名申诉,申诉材料应包含招生院部对投诉、申诉或举报的答复,申诉邮箱为:yzb@nenu.edu.cn。
5.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6.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及办公地点:
0431-85099608(研招办),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22室
0431-85098259(纪监委),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518室
七、其他
1.各招生院部确定网络远程考核实施细则后,应在考核前于本单位网站公布,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做好记录备查。
2.各招生院部应在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宣传。考生逐一签订《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网络远程考核过程诚信。凡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3.网络远程考核工作过程中,各招生院部应严格执行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工作组上报,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各招生院部在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或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6.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各招生院部网站后续发布的考核细则等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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