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
2019年以“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23号),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吸引科研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博士研究生生源,促进一流学科及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制度,探索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模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全面发展,山东中医药大学2019年开始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2019年以“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试行)
一、组织领导
(一)“申请-审核制”博士招考属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的一部分,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二)学校成立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专家审核小组,每小组由1名校领导、不少于5人的四级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含研究生院1人)、秘书2人(学科和研究生院各1人)组成。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材料复审与面试,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定(含申请者对所发表得SCI等高水平论文进行答辩)。面试过程中设监督席,由学校纪委指定监督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专家审核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含秘书),且至少包含2名校外高水平专家;专家需有发表SCI、EI、CSSCI等高水平论文的经历,且不得为申请者的硕士导师。
二、招生学科及拟招生计划
(一)2019年拟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生20人。其中中医学一级学科计划拟招收8人,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拟招收6人,中药学一级学科拟招收6人,定向申请者不超过25%。各学科实际招收人数可根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作出适当调整。
(二)2019年具有博士带教资格的导师中,近5年内至少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1篇SCI论文或者主持1项国家自然基金课题的导师均可通过“申请-审核制”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每位符合条件的导师可招收1-2名“申请-审核制”博士生,已招收2名“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导师不再安排本年度统招博士招生。已招收1名“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导师最多只能再招收1名统招博士生。
三、申请条件
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取得一定科研成果,近3年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且被CSSCI或SSCI、SCI、EI收录(应届生可用正式录用通知代替,需在入学前正式发表)。
(三)英语水平较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通过(或≥425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
②WSK(PETS5)考试合格;
③IELTS≥6.0;
④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IBT);
⑤新GRE成绩260分及以上;
四、申请材料
(一)《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申请表》一式7份。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三)推荐书。须由2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教授分别签字出具,其中1名推荐人必须是所报考的导师。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本校学生可不提供)。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申请者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申请者档案所在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SCI等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九)《山东中医药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登录“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并用A4纸打印)。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3年内禁止报考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审核程序
1、初审:研究生处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材料复审及面试:各专家小组按下列程序对申请“申请-审核制”入学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并给出相应成绩。
①审核小组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提交的科研计划书等方面,给出材料审查百分制成绩(60分及格)。②审核小组要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把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首要评价因素予以突出,对申请者发表的SCI论文进行全面审查(申请者对所发表的SCI论文进行答辩)。每个申请者的考核总时间不少于40分钟,给出学术水平百分制成绩(60分及格)。
3、政审:对考生思想政治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时间安排
1、申请者申请:2018年8月20日-8月21日(申请材料交经十路校区教学楼505室,未能按期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审核制”申请资格)。
2、材料初审:8月22日--8月30日。
3、材料审查:9月1日--9月10日。
4、面试:9月15日--9月30日。
5、公示:10月01日--10月10日。
七、体检
申请人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者不予录取。申请人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按申请者材料审查成绩和面试成绩求和排序,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通过“申请-审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与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九、其他
未尽事宜由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