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关于编制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研究生招生的基本依据,对指导考生报考和规范招生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科学确定考试科目和内容规范、及时做好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国家相关文件及各单位硕士、博士招生简章已分单位放在ftp公共平台:/研招办/2019工作/2019招生简章文件夹,请自行登录下载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以此为基础进行修订。
一、专业目录编制要求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必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办及学校正式批准的。各招生单位应按照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原则整合并确定本单位的招生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对于学科特色不明显,近三年无生源的学科专业,应停止招生或暂缓招生。
非全日制招生类别或领域只限于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按照专业硕士类别统筹安排。对于2018年招生中生源缺乏、录取人数少于10人的专业领域原则上不再招生。
(二)招生计划
2019年各单位意向招生计划按核算计划数(待下达)列入简章。实际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结合报考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中要公布拟接收人数(推免生、硕博连读、直博生各类人数),以便于考生选择报考志愿。各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硕博连读人数可不受比例限制、直博生录取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导师
招生简章中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是获得当年招生资格认定的导师。各单位在上报专业目录的同时上报从管理系统导出的《郑州大学2019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四)考试科目
1、硕士:自命题科目除特殊学科外均按一级学科(或类别)设置初试科目,对二级学科相关专业的考查应在复试科目中体现。业务科目一限命题一套,业务科目二限命题两套。业务科目设置要有一定的学科覆盖面,能体现本学科选拔优秀考生应具有的专业基础知识,以测验考生掌握该学科专业知识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新增学科硕士点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院应充分调研讨论后确定自命题考试科目。
2、博士:2019年博士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不再进行传统意义上的初试,外语采取考生提交各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证书的方式认定,笔试、面试等考核均根据招生单位的实施细则要求在考核环节进行。因首次全面实施,为避免流失没有外语成绩准备的优秀考生,2019年学校仍组织一次英语统一命题。招生单位须在“考试科目”栏内标注语种、外语水平要求、考核环节中需笔试的科目和其他要求。
(五)需在专业目录备注栏内注明的事项
1、硕士:(1)对于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其他学业要求,要在备注栏内注明。
(2)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在备注栏内注明(跨学科的内涵表述要清楚)。
(3)各单位自命题考试科目如需带计算器、绘图工具等特殊要求的,请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做出说明。
2、博士:除对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及其学业要求,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跨学科的内涵表述要清楚)等做备注说明外,如对生源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内注明且必须在备注栏内链接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六)考试大纲
为方便考生选择报考单位、了解考试内容,统一格式编写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考试大纲应包括: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考试要求、主要参考教材等(严禁指定参考书目)(模板见附件2)。
二、上报时间及要求
1、硕士请于7月12日之前、博士请于9月10日之前上报研招办。
2、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在研究生管理云平台系统里面进行,以云平台系统导出的为准,不接收其他版本或格式的专业目录。院系从云平台导出PDF文档格式招生专业目录,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研招办。
三、注意事项
1、上报纸质版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须与云平台系统内编制的最终版内容一致,如上报后需进行修改,必须重新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
2、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面向广大考生与社会媒体,各单位务必认真细致做好此项工作,杜绝出现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漏报错报、导师漏填误填等失误,一经上报公布,将无法进行更改。
如教育部、学校有新的政策及要求,研究生院将及时通知。
附件(见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交流QQ群文件)
1、教育部关于编制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2、郑州大学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模板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