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2025年高校与科研机构、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补充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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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关于2025年高校与科研机构、实验室联合培养
博士研究生专项补充报名工作的通知
本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报名对象为2025年南京大学与科研机构、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博士学位申请者。
一、培养目标
围绕国家重点学科领域人才培养战略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精准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发展,服务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和紧迫需求,培养创新能力卓越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二、招生政策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划专用、择优录取”的原则。
2.本批次相关专项仅招收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
3.本批次补充报名专项相关信息:
(1)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专项
(2)苏州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
(3)合肥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
请考生在报名时仔细核查报名信息是否与上述专项招生要求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报考学院2025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中列出的相关报考要求。
四、报名及考核
(一)准备工作
1.请仔细阅读《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查询网址:https://yzb.nju.edu.cn/47865/list.htm。
2.请提前准备好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近期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具体要求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样式:照片须能如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不得使用由图片编辑软件处理或翻拍的照片;照片背景为纯色,不得有文字或水印;照片格式为jpg,大小20k-100k)等。
(二)网上报名
1.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点击网页上方“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5月6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6日17:00)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相应专项批次(“2025年科研机构、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专项补充招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可再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已填写的报名信息如未完成缴费且未生成报名号则视为报名失败,不可补缴费,不可补报名。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核查填写的报名信息(招生学院、专业、导师、报考学习方式、报考类别等)是否与本专项招生政策要求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3.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时“报名材料上传”环节的相关说明,并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前置学历相关信息等不得有误,因信息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学院、报考专业、报考博导等各类重要报考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不得随意修改,请慎重填写。考生须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再确认提交。
4.填报信息确认后请进行报名费网上缴费,报名费金额为120元/次。考生通过网报系统“缴费”模块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不接受邮局汇款及现场缴费。未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报名费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缴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报考学院在复试期间将另行收取80元复试费。
5.缴费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生成报名号意味着网上报名工作完成。考生请妥善记录好自己的报名号,在系统内下载并打印自动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三)递交报考材料
请根据所报考学院2025年度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在5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所需纸质材料直接寄送到报考学院指定地址。如有材料寄送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学院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考核办法
参见《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所报考学院发布的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相关学院后续通知。
(五)录取
招生学院根据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综合成绩等,在2025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进行公示,学校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报考批次内,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以缴费且生成报名号为准)。如因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确有需要再次报名,待考生再次报名缴费且生成新的报名号后,之前的历史报名信息将自动作废且不予退费。
2.请考生仔细阅读《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学院发布的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及本通知,报考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并且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4.网上报名后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及报考学院官网,及时了解博士研究生招考流程及结果。考生通过报考学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博士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统一公示。
5.关于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请咨询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25-89683251)。
6.关于本批次专项招考等具体情况,请考生在报考前咨询相关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咨询电话025-89684711;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512-68768090;集成电路学院咨询电话0512-6876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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