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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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选拔原则:我院将切实贯彻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系统的研究方法、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东 汪涛
副组长:刘渝琳 周余斌
成 员:丁从明 王辉 彭小兵 陈立泰 吴光东 杨宝 龙少波 谭志雄 张金凤
工作人员:程征明 肖干
全面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与安全保密工作,制定学院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选拔培训招生工作人员,按照学校和研究生院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审核拟录取名单,研究解决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有关的异议和申诉问题。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5人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本学科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术水平考核由包含拟报考导师在内、不少于7人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申请考生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教育督导组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组成,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8名,其中已录取直博生7名,硕博连读2名。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需符合《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于4月15日前组织完成对普通招考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审查结果。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报考条件”的符合性及考生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材料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才能参加面试综合考核。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由学院在4月19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
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所有考生逐一参加面试。
考生进入考场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要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面试。确认无误后按以下要求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学术水平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水平、素质及综合能力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1)外语能力:100分,随机抽题并口头回答。
(2)专业基础:100分,随机抽题并口头回答。
(3)专业综合:100分,随机抽题并口头回答。
(4)综合能力:100分, 自我概述+专家提问。(自我概述主要展示考生的学科背景、研究经历、学术规划等)
报考导师根据考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评分,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
考核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信息将在QQ群内通知。
考核形式: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
5.体检要求
拟录取名单确定前,考生在学校A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综合考核成绩是由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的成绩。
各科目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导师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50%+其余专家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平均分×50%)×90%,各专家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英语×25%+专业基础×25%+专业综合×25%+综合面试×25%。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2.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调剂: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本学院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
调剂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不重复考核的原则,调剂考核可仅开展学术水平考核,考核成绩经学院审核认定后,重新计入申请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学术水平考核程序及要求按照学校发布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含调剂拟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未达合格要求;
(2)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合格要求;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5)申请(含调剂申请)报考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七、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将按照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按时在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上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学院咨询电话:023-65102331
学院纪委电话:023-65111105 邮箱:ggjw@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选拔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5〕3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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