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2024年度博士招生已经基本结束,目前大部分院校已进入到录取通知书发放阶段,接下来大可以开始准备2025年博士招生报考了。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将及时为大家更新2025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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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为全面准确考查博士研究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多角度考查博士研究生考生的综合素质,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继续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条件。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的材料需要与书面材料一致。其中,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代表作1、代表作2、代表作3、个人自述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对应位置;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代表作1、代表作2、代表作3、个人自述外的其他所有材料,请压缩打包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其他材料”位置(专家推荐信无需上传至系统)。
三、提交书面材料
考生须于2024年12月2日前,使用顺丰快递或者EMS快递(以寄出日期为准,含12月2日当天;建议优选顺丰快递;请勿使用同城速递或闪送)按要求向法学院江老师(联系方式见后)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快递左上方请标注“博士研究生招生”字样及报考的专业方向。
请考生按如下顺序整理好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及专家推荐信外,其他所有材料应装订为一本(订书钉装订或胶装均可)。报名登记表及专家推荐信随同装订好的其他材料一并放入快递袋即可。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一页的相应位置手写签字,第三页须填写日期)。
2.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由专家亲笔手写签名(非电子签)并密封后,交由考生寄送)。专家推荐信不能由报考导师填写。
3.材料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完成填写并签字)。
4.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5.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6.外语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7.外语免试认定申请表(申请外语免试者,需填写提交。格式见附件2,内含外语免试条件)。
对于初审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但未申请外语免试认定或虽申请了外语免试认定但免试认定未通过的申请者,须参加外语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8.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如提供的是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版权页、全部目录页、本人论文全文),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9.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10.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研究构想无固定模板,内容需包含拟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理论意义、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构想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
11.其他能够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特别说明: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材料不实、申请人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书面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
未收到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核资格。
四、初审
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1)初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相关资料评审事宜。初审委员会委员由相关学科领域专家担任,至少5人。
(2)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初审评审内容包括研究构想、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根据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科研成果、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等,初审委员会委员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
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
(3)分导师公布初审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初审成绩排序。同时公布初审成绩60分及以上,须参加外语能力考试的考生名单。
(4)组织外语能力考试,外语能力考试的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外语能力考试预计在2025年1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在公布考生名单时通知。外语考试考察考生的综合外语水平,题型为:外译汉、汉译外与作文。
(5)根据初审成绩排序和外语成绩(外语免试申请认定结果或外语能力考试成绩)的结果,分导师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在法学院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
复试考核预计将于2025年3-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
(1)复试考核由复试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领域专家担任,至少5人。
(2)每位考生的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复试考核满分100分,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各占50分。专业笔试时长60分钟。
(3)专业笔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对本专业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试卷由复试考核小组评分。
(4)专业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专业面试成绩由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最终成绩按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计算。
(5)复试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考核成绩将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法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1.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最终总成绩,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2.本招生年度法学院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名额,招生专业方向及导师见招生专业目录,总名额中包含本科直博生1名,已完成考核。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写明申述理由,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后主楼1916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2948
电子邮箱:tojiangwj@bnu.edu.cn
本文件的内容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考生提交材料明细表模板
附件2:考生外语免试认定申请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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