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度博士招生已经基本结束,目前大部分院校已进入到录取通知书发放阶段,接下来大可以开始准备2025年博士招生报考了。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将及时为大家更新2025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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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个门类,设有7个学部、40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直属附属医院。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2个一级学科,以及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教育、兽医、法律、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农业、公共卫生、药学等18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博士生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非全日制博士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直接攻博
获得202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符合招生学院(系)报考条件的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攻读方式报考博士生。
2.硕博连读
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
3.普通招考
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
已获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生入学之日)且达到与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有丰富实践成果和经验的在职人员可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生。
(五)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现已在读的博士生报考,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于2025年5月31日前递交离校证明。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现役军人的报考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含南疆高校师资专项)“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以下简称“对口支援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以下简称“部省合建高校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以下简称“两课教师计划”)“强军计划”等各类教育部专项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方可报考。
(十)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学科代码前四位1051、1052)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获得相应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并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十一)教育专业学位博士考生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教育和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教育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简章”。
(十二)除满足以上各项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招生学院(系)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
(一)直接攻博
获得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符合招生学院(系)报考条件的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于10月18日9:00-11月18日20:00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详见《浙江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报名阶段只需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无需选择导师。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线下向学院(系)递交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8日,2025年春季入学硕博连读考生报名;
2025年4月20日-2025年5月10日,2025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考生报名。
具体报考程序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招生学院(系)202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与硕博连读博士生报考的相关通知。“少民骨干计划”在读硕士研究生只能报考秋季硕博连读博士生,与普通招考的“少民骨干计划”考生一同考核,择优录取。
(三)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考生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阶段只需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无需选择导师。向招生学院(系)递交报考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系)发布的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时间如下:
1.2024年10月18日9:00-2024年11月18日20:00,普通招考博士生第一次报名。全日制非定向博士考生(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兽医等专业学位类别),教育部“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两课教师计划”“强军计划”等考生(专项计划及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均须在该阶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详见“浙江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2.2025年3月中下旬,普通招考博士生第二次报名。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农业、公共卫生和药学等专业学位全日制博士生,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教育、兽医、法律、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农业、公共卫生、药学等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博士生,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以及2025年教育部新增专项计划等在该阶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详见“浙江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
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的材料递交时间、方式和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招生简章”;“思政骨干计划”考生详见“浙江大学2025年思政骨干在职攻读博士生招生简章”;其他考生详见各学院(系)202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三、考核方式
浙江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施“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详见各学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教育部“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两课教师计划”“强军计划”等考生通过学院(系)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少民骨干计划”招生名额将向理工农医倾斜。“思政骨干计划”考核办法和程序详见“浙江大学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各学院(系)对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考生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政审与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录取资格只在2025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报考各类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转为普通计划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在报名、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过程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学制
各学院(系)招生专业的学制请查询研究生院网上通知(网址:http://www.grs.zju.edu.cn/2024/0704/c62899a2943231/page.htm);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硕士生阶段与博士生阶段合计5年。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查阅招生学院(系)博士生招生简章。
(二)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3.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4.困难补助: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申请。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7楼
邮编: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349
邮箱:yjsy-zsb2@zju.edu.cn。
(二)各学院(系)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联系方式可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823/c28498a279312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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