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24年度博士招生已经基本结束,目前大部分院校已进入到录取通知书发放阶段,接下来大可以开始准备2025年博士招生报考了。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将及时为大家更新2025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欢迎广大考生关注华慧考博微信公众号(huahuib2c),华慧考博频道或者咨询华慧考博官方电话(QQ同步)4006224468,华慧考博2群:181131985、华慧考博6群:434135037、华慧考博7群:176325252、华慧考博4群:184307274.入群确认信息请填写(华慧考博咨询老师)加入群以后,请务必修改你的群名片为你的姓名。谢谢配合!
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我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考生2025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医学专业招生要求还需满足医学部相关规定,详见医学部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接收专业(培养校区)
我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详见各学部(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申请流程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对于已通过我校复试考核的推免生,须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拟接收的学部(学院)和专业要求尽快申请我校,各学部(学院)将对先申请者优先审核确认,额满为止。未按各学部(学院)规定时间申请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复试与录取
具体的复试名单、时间、办法、录取政策等事宜详见我校各学部(学院)发布的接收推免生章程。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于2024年10月19日前向我校各学部(学院)招生负责老师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六、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按照财务处发布的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详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MBA专业),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800元/月,二等助学金650元/月,三等助学金500元/月。
(2)学制内已获得一、二等助学金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MBA专业)可享受对应等级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
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时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在招生录取时确定。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根据学业、科研业绩、综合表现等情况动态调整。
(3)学校为硕博连读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月。从第三学期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此外,为进一步吸引更多的优秀本科生以推荐免试的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我校特设立《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20000元/人。
我校设立的各项研究生荣誉称号及专项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八、其他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
(1)申请者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存在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者。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材料调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九、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联系邮箱:miaoqing@dlut.edu.cn
jiangwenzhuang@dlut.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4
附件【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