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2024年度博士招生已经进入复试阶段,目前大部分院校已经基本结束了初试,初试成绩也有许多院校公布了。华慧考博老师将及时为大家更新其他各院的博士招生信息及考试信息,成绩查询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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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近期5月中旬启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我校2024年复试录取工作新政策
从招生工作管理属性上,博士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是指“科研博士”、“国际产学研联培博士”)。若相应学院的招生专业兼招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则:
1.考生在已报考普通计划的基础上,可兼报专项计划志愿。
2.科研博士、国际产学研联培博士等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单独发布、招生计划数单独设置,详情见我校研招网“博士生招生”专栏。
3.拟兼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选定报考专项计划的志愿(含:专项计划的具体种类、招生导师等),且只能在科研博士、国际产学研联培博士中选报其中一种。
4.兼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重新进行材料审核,已获得的材料审核成绩依然有效。
5.一般先组织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待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完成后,再组织普通计划复试工作。若考生被专项计划录取,则不再参加普通计划招生复试录取;未被专项计划录取者,除因思想政治面试不合格的以外,不影响其正常参加普通计划招生复试的资格。
6.拟兼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填报《宁波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专项计划志愿确认表》(附件1,简称《专项计划志愿确认表》)。考生需于5月12日前将《专项计划志愿确认表》的电子表、打印签字后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招生学院相关邮箱,并将打印签字后的《专项计划志愿确认表》纸质表寄送(以寄出时间为准)招生学院(专项计划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逾期未提交《专项计划志愿确认表》的,视为仅报考普通计划,不参加专项计划复试。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复试方式为线下现场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三、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提交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
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
3.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
6.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7.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规范复试。考生按照《宁波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4)及招生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试纪律。
2.诚信复试。认真阅读并熟知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宁波大学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布后5天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至学院,体检表见(附件5)。
5.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宁波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专项计划志愿确认表
5.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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