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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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2024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注:本专业实行“专业导师+理论导师”指导模式,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填选专业导师,理论导师由学院统一安排(在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后另行公布)。
二、招生方式
学院音乐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方式,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考生在符合和达到《2024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基础上,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一)硕士在校生自就读之日起,或已毕业人员自2019年至今,获得省级及以上权威性音乐专业技能比赛奖项或音乐教育技能比赛奖项或艺术实践展演节目(技能比赛须获得个人三等奖及以上的奖项,艺术实践展演须为个人节目)。
(二)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名)省、部级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侧重研究方向相关的艺术类基金项目1项。
(三)硕士在校生自就读之日起,或已毕业人员自2019年至今,以独立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需正式刊发。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前,请考生务必充分阅读和了解学校和学院的具体报考条件。符合要求的考生于5月5日17:00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yjsc.fjnu.edu.cn/bsbm2015/index.aspx,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登陆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5月8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所有提交的报考材料均不予退还,为便于考核需要,所有报考材料不得装订、胶装;邮寄者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办公楼209,收件人:周老师,电话:0591-22868050):
1.《报考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报名时均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以下内容各1份:
(1)音乐专业技能比赛或音乐教育技能比赛个人获奖证书或艺术实践展演个人节目证明,获批艺术类基金项目立项书或已发表的1篇代表性学术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页;外文期刊论文必须提供中文翻译版)的复印件。
(2)近五年内,一场能代表自身专业水准的完整音乐正式表演视频或一堂45分钟的完整课堂教学视频,并附上包括个人简历和音乐实践经历的相关资料(U盘,MP4格式)。
(3)研究计划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9.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取得建议录取资格的考生提交)。
注: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无效。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5月17日前完成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五、考核
(一)考核对象
由考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申请材料向学院推荐考核名单,推荐比例不超过1: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考核名单并予以公布。
(二)考核形式和内容
1.形式:面试。
2.内容:
(1)外语听说;
(2)专业综合素质:音乐专业技能或音乐教育技能(自弹自唱、合唱指挥、即兴伴奏)考核,曲目自选(即兴伴奏需现场抽题,中小学教材曲目),时长不少于30分钟;研究计划书陈述及答辩。
注:①考核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协作自理。
②考核报到时提交专业技能考核曲目。
(3)思想政治素质;
(4)身心健康状况。
3.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外语听说满分10分,专业综合素质满分9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录取规则
1.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当年招生人数不超过2人(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生计划(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依次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如考核成绩并列,则专业综合素质较高者依次优先录取。
3.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2024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二)学院咨询方式:
0591—22868050,yyxyyjs@fjnu.edu.cn;学院监督电话:
0591—22868065,yyxyyjs@fjnu.edu.cn。
附件:研究计划书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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