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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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修订)》《重庆交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监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制定符合学院学科特点的考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学院博士研究生面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定专业考试比例及考试名单;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面试工作,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对学院考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2.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
职责:在学校纪检监察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在博士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学科范围
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包括“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工结构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工程和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等二级学科所涉及的“水资源与水环境、水工建筑物设计理论与健康诊断、水沙动力学、航道整治理论与技术、水利工程灾害形成机理与防治、水利枢纽优化布置与通航技术”等主要研究方向。
三、基础能力考核
基础能力考核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综合考核办法和具体安排
1.专家组考核
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至少9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5名),首先对申请考生的综合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再以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成绩(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百分制)。如果有3名及以上专家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专家组考核(含外语能力测试以及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家组考核时间每名考生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5分钟,重点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该环节考生须准备英文自我介绍)。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80分)
申请人结合PPT汇报个人情况、研究成果、博士研究方向、研究基础、研究计划等内容(5分钟以内),专家组通过质询评价以下内容:
①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③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对博士阶段学习及研究规划等。
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⑤人文素养(特长、个人素质等)。
专家组各成员给出的总成绩,去掉两个最高分、去掉两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专家组考核成绩。
2.导师考核
导师考核满分为100分。导师结合学生所报材料及面试情况对报考本人的学生给出综合评价,打出分数(百分制)。导师考核成绩在专家组考核前通过密封的形式提交给招生工作组,并在专家组考核给出所有考生成绩后,在专家组考核会上开启并公布导师考核成绩。如导师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3.综合考核成绩
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专家组考核成绩与导师考核成绩的加权之和,其中导师考核成绩的权值为0.4,专家组考核成绩的权值为0.6。
4.具体安排
(1)考核方式: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
面试地点:河海学院,提前在群里公布。
(2)考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期间学业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就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
③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
④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主持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五、录取
对基础能力考核和综合考核都合格的考生,按如下办法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本原则是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报考同一导师且都考核合格,则根据导师当年的招生计划按报考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本年度导师招生计划情况见附件。
2.综合考核成绩相同者,按专家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专家组考核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基础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免试科目按100分计);若还相同,按英语过级顺序排序(六级、四级),若过级级别相同,则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若按综合排名录取后学院招生计划仍有剩余,未被所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可以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申请调剂到本专业有计划缺额的其他导师名下,导师可根据当年的计划缺额数接收调剂学生。
4.学院本年度招生数量以研究生院下达的指标为准,招满为止。
六、其他
1.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023-62652594。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
2.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023-62652718。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 023-62652747。
3.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2024年4月16日
附件:2024年导师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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