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一年一度的博士招生考试即将开始了,目前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院校已经公布了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接下来我们将迎来2024年的博士招生序幕,华慧考博老师将及时为大家更新其他各院的招生简章信息!各位考生如有关于考博的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华慧考博咨询。
一般情况下,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将会在2023年的九月份至2024年的3月左右集依次由各院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有意在2024年参加博士招生考试的同学千万不要错过这段时间。也可多关注华慧考博网,第一时间了解全国各院校2024年考博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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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培养年限为6年。
三、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我校在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生中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指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初审、综合考核,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的招考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学校规定提出申请,
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直接攻博:指在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招生学科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四、招生指标
我校2024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200名左右,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非定向就业。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习形式全部为全日制,所有被录取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含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在基本学制或最长培养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六、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须为本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二年级(2022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以及学校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较高,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
6.现就读的硕士学科与申请的博士学科相关或相近。
7.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符合招生学科制定的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出具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认证报告。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报到注册之前获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以及学校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较高,达到相应学科专业提出的学业学术水平等要求(见附件)。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符合招生学科制定的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
七、实施程序
(一)考生申请
2024年1月22日-3月22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 //yz. chsi. com. 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近期免冠寸照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4月1日-10日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寸照,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该材料进考生个人档案,终身存档,请勿弄虚作假)。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填写要求:
①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应届生/硕博连读考生”并本人签名;
②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
③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湖南农业大学。
4.《专家推荐书》,由两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
5.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
6.《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等(Word或pdf文档) ;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及目标( 3000-5000字)(Word或pdf文档) ;
9.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扫描件;
10.符合报名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
11.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
12.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
13.硕博连读考生另须提供《湖南农业大学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申请表》,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
(二)资格审核
4月11日-15日,学院(学科)审核考生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三)确定复试名单
4月20日之前,各学院(学科)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并根据复试要求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月30日前,各学院(学科)制定并公布复试方案,复试方案需包含进入复试的要求、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复试成员、成绩构成及计算办法等。
(四)学院(学科)组织复试
5月10日前,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的考查及体格检查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招生学院在复试考查时应组织有关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招生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察。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按照复试工作方案,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若招生领导小组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3.体检
考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湖南农业大学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录取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体检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24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学费和奖助政策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我校研究生学费收取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2024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0000元)。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每位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信息公开
学校按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提前在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情况、申请材料审查情况、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违规处理
(一)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轻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应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学校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学校在上报录取库同时,并将本校考生考试违规记录数据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教育部。
(四)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五)招生工作过程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学校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最新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七)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如下:
0731 -84638210 (研究生招生办求真楼309)
0731-84618683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一教学楼201-2)
十、特别说明
(一)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我校原则上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按时将档案转入我校,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30日前将全部档案调入我校,非应届毕业生须于6月20日前将全部档案调入我校。未按时调入档案的拟录取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学校如调整或顺延相关工作的时间以及方式,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官网主页、微信公众号提前发出通知,敬请各位考生留意。
附件下载: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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