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
2024年一年一度的博士招生考试即将开始了,目前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院校已经公布了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接下来我们将迎来2024年的博士招生序幕,华慧考博老师将及时为大家更新其他各院的招生简章信息!各位考生如有关于考博的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华慧考博咨询。
一般情况下,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将会在2023年的九月份至2024年的3月左右集依次由各院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有意在2024年参加博士招生考试的同学千万不要错过这段时间。也可多关注华慧考博网,第一时间了解全国各院校2024年考博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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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博士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面巡视、有效监督。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可组建“资格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思政考核小组”“监督小组”,具体实施相关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博连读
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
2.普通招考
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五)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现已在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者,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现役军人的报考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0451)申请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职业中学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不含民营教育机构);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研究机构(不含民营教育机构)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对象。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并且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除满足以上各项申请条件外,还须符合申请学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时间
(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申请者,需登录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并在线下向学院递交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招生计划下达前,最终截止日期以学院通知为准。
具体申请程序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招生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硕博连读申请的相关通知。
(二)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需登录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阶段所选择的报考导师仅为意向导师,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原则上一名导师只招收一名博士生。向申请学院递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2月28日。
2024年1月10日开通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
材料递交时间、方式和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
注意:报名费为每人150元,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缴费。未按时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资格不符;已缴费但未参加综合面试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核程序
各学院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
(一)资格审核
各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拟报考导师书面审核意见、英语水平资格、科研成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直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材料审核
1.各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材料审核的主要依据包括: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申请材料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
2.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按不低于1:2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综合考核
1.学院成立由5人及以上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综合考核,考核方式可采取笔试或面试。
2.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等环节,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各环节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专业基础考核:考核内容为1-2门专业课,可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
综合面试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3.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综合考核各部分权重,详见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五、录取公示
(一)学院根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考生总成绩等,在招生计划内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四)硕博连读、普通招考考生分别排序录取。
(五)录取类别:分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三种,报考时请考生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杭州师范大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工作单位(定向单位),在报名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与我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就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定向培养协议者不予录取。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转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能转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六、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一)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全脱产学习,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报名、复试、录取就读等情形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硕博连读考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应完成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硕博连读生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学校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生按取得的学籍享受相应待遇,如中期考核不合格应转回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或退学。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hznu.edu.cn/yjszs/bsszs/
校招生办联系电话:0571-28865141,邮箱:grad@hzn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28865047;监督举报邮箱:jw5047@163.com
招生学院咨询联系人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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