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春季招生考核通知
2023年一年一度的博士招生考试已经基本接近尾声了,大部分院校已经基本结束了初审或者初试,接下来广大考生们都比较关心的考博成绩公布时间、考博复试时间、考博面试考核安排等问,华慧考博老师都将为大家及时更新公布!各位考生如有关于考博的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华慧考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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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春季招生考核通知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春季招生综合考核时间已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注:具体考核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可采取面试、笔试、实验或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结合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
1.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和人文素养等方面情况。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导师考核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生成准考证,考生可于2023年5月18日后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按准考证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核。
四、其他
1.考生应诚信参加考核,如有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考核成绩,不予录取。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见附件1)。
2.考生需下载并签署《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签署后提交报考学院。
3.考生应及时联系招生学院,以便发布相关通知。
五、投诉受理及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1、投诉受理工作
受理考生投诉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5582541 85583236
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custyzb@cust.edu.cn
2、监督举报工作
受理考生举报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
受理考生举报电话:0431-85582680
受理考生举报信箱 : jiwei@cust.edu.cn
附件1: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2: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原文链接: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春季招生考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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