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公告(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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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公告(二批)
根据《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东电研发〔2021〕17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生计划
2023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55人,其中含硕博连读生18人;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45人,其中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5人。根据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本次补招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4人,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者(在国外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应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认证书);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学术成果条件请查看我校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三、申请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东北电力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非应届考生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应届硕士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报考意见;
(三)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已获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应加盖就读学校课程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五)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4),其中一人应为博士生导师;
(六)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非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结论);
(七)个人自荐材料(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职业目标和规划等(不少于3000字);
(八)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及其它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相关反映英语水平的材料,如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或托福成绩单或雅思成绩单;或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报名系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申请人报考、录取资格及学籍。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0日
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及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照片报名资格无效。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图像规格: JPG 格式,大小20k-100k。考生寄送纸质报名材料所贴照片应与报名系统上传照片一致,照片打印无效。所有考生均须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200元,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更改照片。
(三)提交申请材料
所有考生应在2023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中第(六)、(七)、(八)、(九)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所报考学院邮箱。(统一压缩为zip格式压缩包,文件名“报考专业-姓名”)
五、资格审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应在2023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中第(一)、(二)、(三)、(四)、(五)项纸质版材料通过EMS寄送至东北电力大学研招办(以邮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32012
联 系 人:郎老师 联系电话:0432—64806432
报名费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未按期寄送申请材料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研招办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二)申请资格审核
申请材料提交日期截止后,各招生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进入考核环节的申请者建议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具体请查看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六、考核及录取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查、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应重点考核申请者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部分满分100分, 60分以下者不予通过。具体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请查看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
(二)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各招生学院拟录取博士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和考核录取过程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郎老师 (0432—64806432,dbdlyzb@163.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东石头楼313
邮编:132012
原文链接:东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公告(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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