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23年一年一度的博士招生考试已经基本接近尾声了,大部分院校已经基本结束了初审或者初试,接下来广大考生们都比较关心的考博成绩公布时间、考博复试时间、考博面试考核安排等问,华慧考博老师都将为大家及时更新公布!各位考生如有关于考博的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华慧考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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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我校2023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100x(初试成绩初试满分)X40%+复试成绩x60%。
2.总成绩排名方式:总成绩按报考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科目成绩专业课一科目成绩、专业课二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
3.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2023年招生计划、报考导师及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中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子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子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其它
1.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硕士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同时提供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须将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
4.博士研究生入学后须参加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子注册学籍。
三、违规处理
1.博士招生中考生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X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2.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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