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报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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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报考公告
为做好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二、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备所攻读学科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硕士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学术成果。
三、本次“申请-考核”制招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本人所有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其中,在职考生还需在入学前辞职并提供离职证明。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报考及申请材料
1.《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非应届考生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应届硕士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报考意见。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填写的推荐书。
3.本科、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已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目录、摘要和结论部分。
6.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7.个人自荐材料(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和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学术或专业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
8.其他可以体现本人科研、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版,涉密材料不得提交。
报名系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学籍学历认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及学籍。
五、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20日,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报名费标准:180元,缴纳方式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进行现场确认。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图像规格:JPG格式,大小20k-100k。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更改照片。
3.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2023年5月22日前将报考及申请材料1-8寄送至研招办(以邮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吉林师范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 电话:04343-3294603 邮编:136000。
报名费和报考及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未按期寄送报考材料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六、考(审)核内容
1.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研究计划、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等进行考察,并给出审核结论。
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列入综合考核名单。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可采取面试、笔试、实验或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结合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
(1)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和人文素养等方面情况。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导师考核
导师应以适当方式对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考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给出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八、投诉受理及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受理考生投诉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4-3294603
九、其他
1.申请材料审核预计将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综合考核名单将于2023年6月初公布。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生成准考证,考生可于2023年5月22日后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预计在2023年5月底进行。
附件【附件1: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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