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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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是实现校企结合、国内与国际合作,高起点、高质量推进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支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二、招生信息
2023年我校拟在机械、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三个领域招收全日制工程博士,其中全日制非定向120人左右、全日制定向50人左右,具体招生信息见下表。
三、招生方式
工程博士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学科领域背景,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
5.有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名具有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考生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
(二)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考生应来自与招生领域相关的大型工程企业或重要科研院所,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5.参与过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或单位自主设置的科技重大项目,并担任主要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6.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包括政治状况、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参与科研管理工作情况等内容),并同意考生按照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7.所在单位知名专家和业界知名专家推荐意见各一份。
8.考生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
五、选拔程序
1.报名阶段
报考我校工程博士的考生,需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入“博士报名查询系统”填写注册报名信息,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个人信息填写齐全提交并在线缴费(报名费245元/人)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报名时注意准确选择定向和非定向的就业形式。
网上报名网址:http://yjszs.hfut.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9日
考生报名成功后,下载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于2023年5月23日前将所需报考材料寄(送)至各招生学院。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合肥工业大学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意见。
(3)本人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或单位自主设置的科技重大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的证明材料。(报考全日制定向考生提供)
(4)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意见。(报考全日制定向考生提供)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7)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获奖证书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申请材料要求使用A4纸规格并按顺序排列,邮寄材料时请选择EMS快递,各招生学院寄送地址详见附件。
2.综合考核阶段
(1)资格审核:招生学院组织相关专家依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每位考生。
(2)综合考核
招生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7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专家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核合格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招生学院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报送推荐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招生计划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经学校政审合格、教育部录检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标准
全日制工程博士收费标准与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收费标准相同,学费如有调整,按安徽省物价局最新核准标准执行。
七、住宿安排
1.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学校不安排住宿。
八、奖助政策
1.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奖助政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不享受奖助政策。
3.奖助政策如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九、学习形式及就业类型
1.全日制非定向非专项计划工程博士学习形式为全脱产学习,就业类型为非定向。
2.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学习形式为在职学习,就业类型为定向。
十、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及就业方式
1.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转入合肥工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2.全日制定向考生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定向就业。
十一、毕业及学位
完成学校规定的培养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十二、其他说明
1.工程博士将采取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需实质参与到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中,选题来源企业或者研究项目的实际问题。
2.工程博导应依托正在承担与招生领域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培养工程博士,并通过项目提供必要的培养经费。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331室
邮编:230009 电话/传真:(0551)62901228 微信公众号:hfutyzb
Email:hfutyzb@hfut.edu.cn网址:http://yjszs.hfut.edu.cn
附件1:学院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xls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3: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全日制定向考生提供).doc
附件4: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全日制定向考生提供).doc
附件5:参与国家或单位自主设置科技重大项目证明(全日制定向考生提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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