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3年一年一度的博士招生考试已经基本接近尾声了,大部分院校已经基本结束了初审或者初试,接下来广大考生们都比较关心的考博成绩公布时间、考博复试时间、考博面试考核安排等问,华慧考博老师都将为大家及时更新公布!各位考生如有关于考博的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华慧考博咨询。
如对考博备考有任何疑问,请大家关注华慧考博频道或者咨询华慧考博官方电话(QQ同步)4006224468,华慧考博2群:181131985、华慧考博6群:434135037、华慧考博7群:176325252、华慧考博4群:184307274.入群确认信息请填写(华慧考博咨询老师)加入群以后,请务必修改你的群名片为你的姓名。谢谢大家!
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依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工作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2.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各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
4.学校成立纪检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考试与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招生考试工作。
5.学校各职能部门按照相应职责负责完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保障工作。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安排
我校将通过现场考核的方式开展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场考核的安排具体详见各学院通知及公告。考生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1.时间
2023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能力等,详见《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内容说明。各招生学院应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核内容和办法,每科满分100分。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相关要求
1.各学院须制定本单位《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主要包括:考核安排、考核内容、组织形式及成绩核算办法等。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考核前上网公告。
2.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考核工作,并对参加考核、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博士点组织博士招生考核时,所在一级学科博士点必须至少有一名学位委员会成员参加。参与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均应签署《保密承诺书》。
3.各学院对招生考试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4.不按时参加博士招生考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博士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生各项考核情况,根据复试结果及招生计划拟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及录取原则
1.录取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30%+专业基础测试成绩*3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各学院也可自行确定总评成绩构成比例,但必须事前公示)2.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的;
(4)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材料不合格的;
(5)提供虚假信息的;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
五、公示与录取
1.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参加博士研究生考核名单,并在考核结束后,公示参加考核考生的各项成绩、录取总成绩和是否拟录取等情况,公示时间为3天。所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手续。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应在拟录取前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档案转入我校。其他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上报教育部审核批准。
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所有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联系方式
1.考生如有疑问,可联系相关学院进行咨询,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八、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申诉、举报联系部门:
研究生院:027-68862830,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27-68862473
联系邮箱:wustyjsy@wust.edu.cn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