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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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党政一把手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招生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招生方案、培训复试工作人员,指导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相关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和专家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要在复试前召开会议,明确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力、责任和纪律。
二、招生规模
内蒙古民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5名。
三、招生方式和培养模式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培养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类型。
四、考试形式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线下考试形式。
五、初试
1.考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
2.考试时间:2023年4月22至4月23日。
3.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六、复试
1.复试资格与复试比例的确定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不低于1:1.2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和范围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有效性,根据我校的学科特点,复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全程录音录像,注重考核如下方面: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学院具体实施,要求由3名以上相关专家参加,满分100分。
(2)专业能力面试
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公室统一组织,学院具体实施,要求由5名以上相关专家参加,满分100分。具体内容包括:
1、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2、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3、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与发展潜力;
4、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5、应变反应能力;
6、表达能力;
7、科研兴趣。
专业能力面试题目及对应的分值由复试小组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确定,以专业和方向为核心,不少于5个题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生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给出该考生的平均成绩。复试小组秘书必须客观、认真记录考生回答问题的内容,并填写《内蒙古民族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能力面试评分表》和《外国语面试评分表》由学院保留。
3.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5日
地点:学院自定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学院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于违反国家、自治区和学校有关考试纪律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患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列出的高校招生不予以录取的疾病的,学校不予录取。
(四)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如泄露机密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参加复试的教师,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六)校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对复试工作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咨询电话:0475-8313508
投诉举报电话:0475-8313457
八、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能力面试成绩)÷2
总成绩=(初试成绩÷3)×40%+复试成绩×60%
九、录取的基本要求
(一)拟录取考生的专业能力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拟录取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在合格以上。
十、体检安排和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进行。体检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十一、录取结果的公布
复试完成后,录取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周六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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