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2023年民族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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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2023年民族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青海民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确保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全校2023年民族学博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审议确定录取名单等工作。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组织与协调
1.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分管校领导领导下,由研究生院制定方案,协同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民族学博士生导师组负责专业考核。
2.初试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导师组负责审核考生科研业绩材料;外国语、业务课考试、复试、成绩核算和录取等工作由研究生院和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共同完成。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三)初试工作
1.初试内容及要求。初试内容为外语和业务课2门。外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业务课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各科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笔试除《藏学基础》(含30%藏文)科目外,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同等学力加试内容及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四)复试工作
1.复试内容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语语种初试与复试须保持一致。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在本学科领域进一步深造的学术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根据高校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性质和特点,考察考生其综合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评价结果供录取时参考。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一门由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供录取时参考。
复试除外语测试外,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问题。
2.复试考试规程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生用外语做自我介绍、考官随机提问,考生作答;外语考官组根据考生外语水平分别打分。
(2)综合面试:复试专家组根据考生现场作答情况打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3)考生运用PPT进行不少于8分钟汇报,内容包括自身科研经历及今后科研计划,其中科研计划不少于5分钟;导师组提问,考生作答,专家组打分。
(4)复试专家须于考生作答完毕后现场独立评分,复试秘书须现场核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记录交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集中统一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录取工作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青海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招收博士研究生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注重潜质、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志愿优先,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初试占50%,复试占50%,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3×50%)。若总成绩相同,依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依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三、工作纪律
校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面试专家工作组成员以及参与博士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并签订保密协议。
四、监督机制
校纪委、校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可向校研究生院或纪委、监察部门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申诉渠道
校研究生院:0971—8237294 6152315
校纪委:0971—8804617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0971-8804651
咨询及申诉邮箱:yz10748@126.com
六、未尽事宜,由校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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