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光电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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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光电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我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类别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和全日制工程博士(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为线下形式。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考生报名分为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两个环节。
网报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4月3日。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rdms.bit.edu.cn/yjs/jump/bsbm,考生网报信息提交并在线缴费成功后,须在2023年4月3日前向我院提交纸制版材料,邮寄以邮戳为准。我院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的申请材料。
考生提交材料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简章要求一致。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报考指南请参见以下链接:
https://grd.bit.edu.cn/zsgz/bsyjs/gzzd/b0fa803d95b04647a2f20e30a57749d4.htm。
说明:
[1] 请用铅笔在各项材料的第一页标明对应的序号,按上述清单顺序整理材料,便于审查。
[2] 申请材料不退回。
[3] 提交材料以纸制版为准,所有材料需在2023年4月3日前提交(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现场提交及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光电楼(原继教楼)233办公室。 收件人:郝老师,联系电话:010-68918440。
[4] 若发现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生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都须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包括学校审查和学院审查两部分。不能按照时间和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1. 学校对考生报考条件及报名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2. 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对其专业基础理论(20 分)、已取得的成果(20 分)、外语水平(20 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40 分)进行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审核过程中,不仅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同时也会考虑导师的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
3. 通过资格审查的准考人员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4. 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开始至综合考核前均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及综合考核。
三、外国语水平考试
外国语水平评价是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重要考核环节,语种仅限于招生专业目录及招考方案公布的语种。2023 年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全部参加学校 4 月 15 日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非英语外国语另行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英语统一考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考试成绩作为已录取考生申请博士研究生英语免修、分级的条件。
四、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时间:2023年4月16日。
2. 综合考核形式:线下形式。
3. 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创新潜能与综合素质表现,以及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 分)、专业基础测试(20 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 分),总成绩满分 100 分。
六、录取
1. 拟录取名单确定
[1] 外国语、专业基础、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成绩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外国语20分、专业基础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 分),拟录取名单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导师报考人员排序依次确定,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若录取末位为总成绩相同的2位及以上考生并列,则依次参考专业基础成绩排名、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排名、外国语成绩排名,排名靠前的优先录取。
2. 思想政治审查
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 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
4. 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博士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不录取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除外)。
非定向: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定相应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
5.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 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 英语统一考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6. 录取资格复查
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考生可直接与光电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有关招生事宜。
联系人:郝老师
电子邮箱:gdyjsjx@bit.edu.cn
联系电话:010-68918440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光电学院
光电楼(原继教楼)233办公室
八、其他
请考生关注光电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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