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博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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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博士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坚实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能力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为非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类别必须是非定向就业(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两周内将完整的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在读期间不得转成定向就业博士生,否则取消学籍)。招生录取按照“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收的考生采取全脱产学习的方式。招生专业附后,考生不能兼报。
三、报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培养类别:非定向(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要求在报名系统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3年3月18日8时—2023年4月10日16时。逾期不再补报,在规定时间以外修改报名信息无效。
网上报名网址:hsdyz.hrbnu.edu.cn,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
注: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必须选择“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选项。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同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截至时间:4月10日16:00,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0日-14日,请考生保证报名时预留电话号码畅通。
资格审查材料:
以下提交材料除照片为jpg格式(资格审查材料7和10)外,均为pdf格式。
1.网上报名生成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加盖人事单位公章并签字);
2.《专家推荐书》,须经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每位专家各填1份,见附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可通过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认证学位报告。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档案部门提供,复印件上盖章,应届生由研究生学院培养部门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硕士论文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5.科研成果及清单;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等佐证材料;
7.身份证照片;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计划(字数不少于3000字,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字数不少于5000字)(见附件);
9.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10.本人照片。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资格审查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请考生提前将所须提供材料准备齐全,并保证其真实性,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三)网上缴费
1.博士报名考试费为:150元/人(只接受网上缴费)
2.网上缴费时间:4月17日8时-14日16时
3.缴费流程:考生登录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fin.hrbnu.edu.cn/wysf/login.aspx),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密码是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进入网站后,点击平台上第三个按钮"其他缴费",按照流程进行缴费。
4.考生注意,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过期不予补交,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5月13日、14日
准考证:2023年5月12日13:00-16:00到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研究生院楼415室领取,准考证不邮寄。
2.初试形式:笔试
3.初试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研究生学院楼
4.根据初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5.复试时间: 预计初试后两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6.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成绩、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录取相关内容在研究生学院网站适时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的研究基础、学术水平的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研究基础考核
(1)科研成果:包括考生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获得的科研奖励等。
(2)外语水平:包括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及外语听、说能力等。
2.学术水平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以复试答辩的形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计划,通过答辩,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复试答辩要求以PPT的形式向复试考核组汇报。每名考生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课程笔试。
六、录取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七、学费
依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确定为10000元/年。
八、奖助学金政策
1.助学贷款:面向全体博士研究生,最高额度为11200元/人/年。
2.助学金:只发放给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满足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在研究生学院双重条件),1300元/人/月,基础学制范围内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超出基础学制范围不再发放。
3.学业奖学金:只发放给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满足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在研究生学院双重条件),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一年级额度为18000元/年,其他博士生一年级额度为10000元/年,二年级后根据科研成果水平、学习成绩状况等条件进行评审。
4.国家奖学金:评审范围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满足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在研究生学院双重条件),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博士研究生奖励额度为30000元/次,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生,可多次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即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有新成果并且成果水平高于前次的条件下,可再次参加评审)。
九、其它事宜
如2023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网站公布。
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都将在哈师大研究生学院网站适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址:http://yjsxy.hrbnu.edu.cn/。
咨询电话:0451-88060176。技术服务:朱老师13478705305。
附件【报告模板.rar】
附件【科学研究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专家推荐书.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