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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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及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熟悉学科发展现状,把握学科未来趋势;具备国际视野和交流能力,能够熟练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2年实际招生人数为90人),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三、学习形式与学制
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被录取考生需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4年,最长学习期限6年。
四、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定向与非定向两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一)定向
入学后15日内无法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转入我校的考生选择“定向就业”,入学后不参评我校各类研究生助学金。入学前需经本人书面申请并与工作单位及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二)非定向
入学后15日内能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转入我校且在读期间不再转出的考生可选择“非定向就业”,允许参评、享受我校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五、选拔方式
2023年采用“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方式招收,择优录取。
(一)“申请-考核”制
请参阅《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可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阅)。
1.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敏锐的创新意识、较强的科研能力。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
(4)非应届生应持有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5年内在相应学科领域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学术论文;
②在相应学科领域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排名前三);
③获得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三);
④主持地(州、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⑤获得地(州、市)级以上能证明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奖项(排名前三)。
(5)申请者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通过CET-4(425分及以上)或CET-6(400分及以上);
②持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PETS-5);
③雅思≥5分或TOEFL≥65分;
英语水平不符合上述条件者,需参加招生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
考生除应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外,还应符合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条件。
2.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缴费。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4月20日。
(2)资格审核
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申请材料至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核者网上报名无效。
2023年4月下旬,招生学院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英语水平考核,包括科技文献阅读、英文写作、口语交流等。第二部分为专业知识及科研能力考核,由学院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组织。第三部分为综合能力测试。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素质、是否具有博士学习研究能力等。其中思想政治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时间及方式、成绩计算方法等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3.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生成)。
(2)研究计划书。主要包括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特别成就、原创性研究成果,重点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新疆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分别签字出具(两位专家推荐内容雷同视为无效,推荐专家需亲笔署名)。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应届生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由申请人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有效的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7)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课题立项结项证明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果的材料(如专利等)。
(8)《新疆农业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9)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10)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须另行准备20分钟的PPT进行展示,主要包含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二)硕博连读
请参阅《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管理办法》(可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阅)。
1.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选拔对象为我校在学2021级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专业与博士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招生学院公布的其他相关要求。
2.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缴费。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4月20日。
(2)材料审核。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申请材料至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核者网上报名无效。2023年4月下旬,招生学院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3)综合考核。招生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由学院公布,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3.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3)《新疆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4)《新疆农业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招生学院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如体检结果不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
拟录取(含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
学费标准按照《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规定及《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详见下表。
(二)奖助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新农大研发〔2021〕5号)执行。
九、其他
(一)违规处理
申请人在报名或考核中违规或弄虚作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校生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非在校生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尽事宜查询
因不可抗力影响,造成本简章规定事项变更,或者有补充说明事项时,我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予密切关注。
十、报考咨询
报考学校代码:10758
联系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肖老师
联系电话:0991-8762140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xjau.edu.cn
附件: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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