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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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校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的要求,现将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特别说明:招生计划是根据学院2022年招生人数(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的80%测算,仅供参考。2023年学院博士生招生,各专业按招生研究方向分配指标并按招生研究方向分别复试录取(同一招生研究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合并排序),具体情况将以学校实际分配为准,一般在复试前确定。
招生计划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说明执行。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符合《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基本条件。
2、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除满足学校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除外)身份发表或录用与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SCI收录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除外)身份发表或录用与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论文1篇(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论文目录链接https://www.ese.uestc.edu.cn/info/5319/12598.htm);
不同类型论文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清单:
(1)已发表已检索SCI期刊论文,提交排版全文、当期期刊封面、论文所在页目录、检索证明;
(2)未发表已录用SCI期刊论文,提交排版全文、刊源证明、录用通知、交费通知、付款凭证(免费期刊须签字说明“该论文已被录用,无需缴纳版面费”);
(3)会议论文,提交排版全文、论文集封面、论文所在页目录、录用通知、交费通知、付款凭证、论文在线发表页面及付款证明(已录用)、参会证明(已参会)、检索证明(已检索)等;
②以第一发明人或学生第一发明人身份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专利授权书为准);
③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以加盖双方单位鲜章的科研合同或科研任务书为准);
④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包括各类学会)科研成果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会议奖励除外。
3、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生应满足学校报考基本条件,取得较突出的成果或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硕博连读
符合《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基本条件,完成学校和学院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分要求,同时满足学院规定的学术条件。硕博连读申请及报考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直接攻博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按照学校和学院发布的关于接收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三、网上报名和交费
网上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23年3月(直接攻博考生不需再填报)。具体时间详见后续学校发布的2023年博士生报名通知。
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校、学院发布的博士生招生报名有关通知,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和交费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申请材料
请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按顺序整理后将申请材料寄送到以下地址(请用EMS或顺丰速运寄送):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科研四号楼A区465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邮编611731 电话028-61834789。
报名材料提交时间预计为2023年3月,具体提交时间请以学院报名前发布的有关通知为准。
以上材料除寄送纸质档外,还需提交电子档(电子档仅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其中,《申请攻读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成果清单》、个人简历及学术规划需提交电子档原表格,其他材料需提交签字盖章后(如需)的扫描件。
五、报考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报考资格并通知考生。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信息、报名材料等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请各位考生认真了解并核对本人是否符合学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资格审核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名考生的材料由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按照统一的材料评议标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材料评议专家组成员通过评审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外语水平、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和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等材料,深入考查考生的一贯学业、科研实践表现和外语能力等。
学院根据材料评议结果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核名单并公布。材料评议结果作为复试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材料评议工作预计在2023年4-5月初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单位网站相关通知。
2.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考生的复试资格认定方式:
符合报考资格、硕博连读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且已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3.直接攻博考生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和学院发布的关于接收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七、复试录取
经学院审核达到复试考核要求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复试环节包括外语测试、综合能力考核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能力、学术水平和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工程理论和实践能力、学术志趣、培养潜质等。
复试考核方式采用面试的形式:考查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专业志趣、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专业(不区分研究方向的专业)或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各专业或方向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统一排序),结合博士生招生计划情况、材料评议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复试总成绩合格(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加试成绩和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合格(各科成绩分别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复试考核和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我院在复试前发布的博士生复试工作安排有关通知。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28-61834789 电子邮箱: cky@uestc.edu.cn
学院网址: https://www.ese.uestc.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本通知内容如因政策变化等原因调整,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或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申请攻读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成果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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