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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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海洋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2023年,我校“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和“海洋科学”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面向全国招收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另行制定招生章程。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方向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名基本条件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须达到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三、招生方式与条件要求
(一)直接攻博方式
报名者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直博生”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招生计划的20%,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招收1名“直博生”,招生名额列入所在学科年度招生总指标。
(二)硕博连读方式
1.报名者为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在读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通过大学英语(CET)四级≥425或大学英语(CET)六级≥425;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合格证;或托福(TOEFL)≥80(老TOEFL≥550);或雅思(IELTS)≥5.5;GMAT、GRE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小语种申请者入学后必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或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3.学术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硕士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含已录用)1篇以上(含1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获得1项以上(含1项)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或经所报考学院或学科学位评议组鉴定说明的,可以体现研究潜质的其他创新性成果或高水平成果。
(三)申请考核方式
1.报名者为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需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报考条件的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且已修完硕士研究生8门以上主干课程),硕士课程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英语水平和学术成果应达到(二)中的第2、3项。其中除应届硕士毕业生外的其他申请者提交的学术成果须是近5年以来的。
(四)其他说明
1.各招生学院或学科可在不低于上述条件基础上制定学院或学科的实施细则。报考者须满足各招生学院或学科的具体要求与条件。详见各学院或学科2023年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工作实施细则,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首页->招生工作->博士生招生信息”进行查询。
2.各招生学院或学科招收定向就业生不超过当年招生名额的20%。
四、招生程序
直接攻博方式按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程序完成报名、复试及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招生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须在2023年1月10日-3月31日期间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自行报名,按照流程填报及上传相关资料,并生成报名号。
2.所有考生须于2023年3月25日-3月31日内通过研招网的“网报确认”端口进行网报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特别提醒: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经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确认一条对应招考方式的有效报名信息,以最终确认报名号为准。
(二)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须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广东海洋大学研招办现场提交(或务必通过邮政EMS快递,地址详见:七、联系与咨询)申请材料。未按时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和寄送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申请材料需提供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与提供表中所需材料。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4.报考学院或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或学科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学校及各学院或学科的相应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各招生学院或学科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情况,可研究确定是否在综合考核之前设置材料评审环节,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名单。具体请留意各招生学院或学科届时有关通知。
(四)综合考核
一般包括专业素质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为2023年4-5月,具体请留意各招生学院或学科有关通知。
1.专业素质笔试(满分100分),专业素质笔试(一门)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学科(领域)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外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3.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内容。
(五)拟录取
1.按照专业素质笔试成绩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出综合考核成绩。
2.各学院或学科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组织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招生计划指标内按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调整。
3.拟录取名单内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各学院或学科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意向者方可拟录取。
4.各学院或学科可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与研究生院商定是否开展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5.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不合格;
(2)未参加综合考核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真实信息。
五、学习方式、学制与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学制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博士阶段)基本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二)就业方式
1.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与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毕业时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六、收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标准: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9000元/学年.生;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生。
住宿费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为1300-1800元/学年.生,具体按照实际入住的公寓标准收取。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二)奖助政策
对于品学兼优且通过学校评审的博士研究生,可获得学校奖助学金,具体按国家及学校规定评审和发放。
1.学校奖助学金:
2.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委派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资助时长3-12个月,资助标准每月6000-8000元,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学院资助:学院和导师可按博士生参加科研工作情况补充发给一定数额的科研津贴或劳务费,标准和条件由学院和导师自定。
4.“三助一辅”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约800元/月。
5.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纪律和要求
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各招生学院或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八、联系与咨询
(一)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邮码:524088
学校主页: http://www.gdou.edu.cn
(二)学校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陆老师
联系电话:0759-2396185
电子信箱:yjs@gdou.edu.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s.gdou.edu.cn
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及邮编: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行政楼216室(524088)
(三)各招生学院或学科联系方式
详见网页: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4131.htm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我校可能对考试时间作出相应调整,请密切留意我校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或学科的最新通知。
(二)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三)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录取时,各招生学院或学科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指标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各类报名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将于综合考核环节复审,所有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五)由于校区搬迁和院系办公场所设置等原因,报名者须服从培养学院的安排。
(六)凡涉及报考、录取等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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