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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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为提高能源治理与法律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年度“申请-考核”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坚持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二、组织领导
文法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组
组长:王学栋
成员:魏学宝、贺小军、杨春然、秦勇、穆丽霞、孙增芹、康雷闪、郭静
文法学院博士招生督查组
组长:姚成郡
成员:陈熙、王元飞、于露
职责:全程监督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并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3178
举报邮箱:shl@upc.edu.cn
三、选拔模式
我院按照学校“申请-考核”的模式对申请人进行选拔。申请人报名后按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小组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进入后续考核阶段。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除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位要求
申请人应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拿到学位证);申请人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法学类、管理学类或能源类学科的学位。
2.外语要求
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外语水平应满足:CET-4≥568或CET-6≥426或IELTS≥6.0或TOEFL≥80(雅思、托福成绩有效期为5年,截至2023年9月1日)或有连续一年以上的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或国外工作经历证明)或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本领域国际期刊发表英文论文。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外语水平要求可适当放宽。
3.学习要求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全部为非定向就业生(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生除外),全部全脱产全日制在校学习。
4.成果要求
申请人近三年应在正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法学、管理学或能源领域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论文署名要求:考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或有其它代表性成果。
五、“申请-考核”程序
(一)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应于2022年12月15日至31日、2023年2月10日至3月10日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upc.yanzhao.edu.cn/kspt/)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20元,逾期未缴费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网上报名截止后,报考学科(领域)、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报考导师等报考关键信息不得修改,学校不再接受补报名。复试结束后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相关录取信息。
(二)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须在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上传以下材料(须将全部材料按顺序扫描到一个PDF中):
1.《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填报完毕后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并签字寄送纸质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明材料:(1)所有考生均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复印件;(2)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须于入学报到前补交);(3)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硕士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已获且只获得硕士学位人员(主要指无硕士毕业证的在职硕士),还须提供学位证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下载《2023年博士报名专家推荐书》,推荐人手写签名、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内容不能重复)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包括:TOEFL、IELTS、CET-4、CET-6,国外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或国外工作经历证明。
6.硕士及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须下载《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0.学院要求的其它申请材料:个人简历(1000字以内,重点说明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研究经历及相关成果等);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提交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论文初稿)。
网上缴费成功并提交的报名信息将由研招办工作人员进行基本报考条件审核,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3月10日。通过基本报考条件审核的考生方可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下载《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并须在3月15日前将以上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版材料须添加统一格式的目录(须下载《博士报名材料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邮寄须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寄送(不接受其他快递),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收件人:研招办,邮编:266580,联系电话:0532-86981979,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博士报名材料”。
(三)材料审查
学院组织对考生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学术潜质和创新潜质,针对考生英文水平、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获奖及硕士学术论文水平分层次差异赋分,满分100分,本年度不计入总成绩,仅供面试考核小组参考。评价成绩计算如下:
评价成绩=(课程成绩、学位论文)×50%+(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30%+(科研计划书、外语水平)×20%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评价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学院不予安排后续考核。通过材料审查的考生名单、材料审查成绩由学院在3月底前在本单位网页进行公示,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相关学院公布的通知。通过材料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提交材料中要求复印件的原件,到报考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参加复试考核并交纳复试费180元。
(四)考核
1.外语水平考试
考试时间拟定在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由学校统一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方可参加各学院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及综合考核
(1)专业素养考核。围绕申请人所选的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考核申请人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以实际应用能力为导向,对外国语水平进行考核。专业素养成绩包括外语成绩、专业课1、专业课2三部分,拟录取考生的三项成绩每项均不得低于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生数与考生数1:3的原则,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
(2)创新能力考核。考生根据学术研究计划,做不超过30分钟的口头学术报告,并接受专家组提问;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的科研经历、已有成果、对研究方法的掌握程度等打分,满分为100分。
(3)基本素质考核。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团队意识、学术兴趣以及身心素质等方面。基本素质考核不占复试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公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和记录。
(五)录取阶段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外语面试成绩×10%+专业课1成绩×45%+专业课2成绩×45%)×50%+创新能力成绩×50%学院根据资格审查意见、总评成绩,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与候补名单;不服从导师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的所有非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生除外),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具体要求以研究生院相关通知、政策为准,否则不予录取。
六、其他
1.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确定后,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在公示期间,考生可对考核结果提出申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申诉进行核查,并以书面形式将核查结果通知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2.本办法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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