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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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入学方式及招生规模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方式拟按照“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四种方式进行。2022年秋季学期组织一次,以“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方式进行,2023年春季学期进行第二次,根据国家下达我校计划情况,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三种方式进行。
直博生: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中,直接从本科推免生中选拔优秀生源攻读博士学位。
硕博连读: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学术型在校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和办法见《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5号)。
申请-考核:面向校内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和办法见《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2号)公开招考:根据博士招生进展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我校自行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2023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为130人左右(含各种入学方式和各专项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公布。现在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一)“硕博连读”按照学校文件及学院的实施细则执行。
(二)“申请-考核”按照学校文件及学院的实施细则执行。
(三)通过本科“直博”方式的考生按学校及学院的实施细则文件执行。
(四)公开招考,报名成功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三门课程考试和学院组织的复试面试。
(以下前三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后四项依据要求及个人实际看是否符合)
1、已获博士、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原件)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在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以上(含6年,工作年限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计算)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在教学、科研和专业技术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者:①高水平论文三篇(第一作者);且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排名前三)完成科研项目,并获省级科技奖或厅局级一等奖。报考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和相应的复印件。
(3)报考时应出具在我校或国内外其他高校(和我校有相同或相近硕士授权点)所修读的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具有副高职称以上者可录取后补修硕士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心理健康。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副高级以上或相当职称)书面推荐意见。
6、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持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定向研究生还须加开原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介绍信)。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四.招生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直博生
各学科专业牵头学院,以学校文件为基础,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按照一级学科制定“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与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工作一并进行,推荐录取结果由院级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二)申请-考核
各学科专业牵头学院,以学校文件为基础,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按照一级学科制定“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2022年11月前组织第一次,结果由院级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备案。2023年4月视各学科专业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第二次。
(三)硕博连读
各学科专业牵头学院,以学校文件为基础,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按照一级学科制定硕博连读实施细则,2022年11月前组织第一次,结果由院级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备案。2023年4月视各学科情况组织第二次。
(三)公开招考
拟参加公开招考方式的考生应及时关注2023年3月底公布的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考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5月份。考试内容为外国语(1xxx)、业务课一(2xxx)、业务课二(3xxx),均为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公开招考的复试时间、地点及安排见各招生学院通知。(同等学力考生进入复试后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各种入学方式均须参加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直博生在推免平台直接报名),但考生每年只能选择一种入学方式。网上报名时间及确认时间和地点以研招办公布的时间为准。
最终录取的考生均于2023年9月统一入学。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ge.lut.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索取相应报名表格或从我校网站(http://ge.lut.edu.cn招生下载区)下载。
网址:http://ge.lut.edu.cn
E-mail:gdyzhb@lut.edu.cn
五.报名手续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文件要求和实施细则规定,提交材料并参加考核,学院汇总后按照名单顺序将汇总名单及初审通过的考生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备查保存1年。
参加公开招考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我校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送交如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②专家推荐书;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④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以及硕士学位证复印件(须先出示原件,应届毕业生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⑥政治审查表。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现场确认者,须写好委托书申明原因由代办人代办,如因本人未参加现场确认可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等学力人员③、④两项材料参照本简章“报名条件”部分执行。除填写报考登记表外,还须填写同等学力人员报名登记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及证明,一旦发现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或者无效,不论招生工作或培养工作进展到那个环节,学校立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乃至取消授予的博士学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奖助学金
我校有完备的奖助学金管理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执行学校当年文件。
七.学习方式、基本学制、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我校目前只录取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各种不同入学方式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按照学校文件执行。学费、住宿费和医疗保险费用以财务处公布为准。
八.其他
1.2023年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数量为准。
2.国际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按照通知文件要求,责任到人,招生到人,选拔优秀生源,优先完成招生任务。
3.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提前和拟报考的导师联系,确认导师当年有招生资格方可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4.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以教育部当年文件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5.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复习资料。
6.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并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从符合条件的已复试合格考生中顺序递补。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7.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
(1)应届生学籍认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2)往届生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
(3)往届生学位认证: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
8.学校将在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适时组织招生各环节工作,请密切关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原文链接:兰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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