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确保复试工作顺利、平稳、有效,现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进入复试最低标准
1、申请考核制:通过学校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的所有考生。
2、普通招考制:满足学校2019年普通招考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且符合各学院(学科)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根据实际上线情况制定。
2019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学校分数线
外国语 | 业务科一 | 业务科二 | 总分 |
60 | 60 | 60 | 180 |
3、本硕博连读:通过本硕博连读项目选拔,且硕士阶段中期考核和综合考试达到要求的考生。
(二)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1、4月11日公布学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符合学校最低复试分数要求的普通招考生名单。
2、4月15日前陆续公布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关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cueb.edu.cn/zsks/index.htm)。
3、4月17日上午8:00—10:30 参加复试的考生空腹到校本部(丰台花乡)校医院进行体检。请在我校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并打印体检表,贴好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后携带至校医院参加体检。前一天22:00之后禁止进食,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睡眠。体检收费现金105元,校医院一层大厅收费处缴纳。注:因怀孕不能进行胸片检查者,请向校医院说明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其他原因不参加胸片检查或者体检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4、4月17日上午11:00之前申请考核制和本硕博连读考生在启铸恭温楼2层E段208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以及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
(2)往届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原件;
(4)本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院中期考核及综合考试成绩证明。
5、4月17日下午及4月18-21日全天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复试方案组织博士生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参照各学院复试方案。
6、4月下旬公示博士生拟录取名单。注: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签署“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协议”。请自行在我校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协议”,在公示期内(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将签署好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交至我校研招办,不方便本人送达也可顺丰快递至研招办(其他快递一律拒收,研招办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羊路33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启铸恭温楼E210,电话010-83951759)。未按时提交录取协议的考生,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7、5月30日之前,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定向考生须向研招办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须将本人档案迁至我校。否则,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三)复试比例
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各学科复试比例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复试比例可由各学院自行制定,但不得低于120%。
(四)复试内容、考核方式及要求
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阶段须进行外文文献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四个部分的考核。普通招考考生复试阶段须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两个部分的考核。本硕博连读考生复试阶段需进行外文文献测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三个部分的考核,在最终成绩加总测算环节中,本硕博连读考生的中期考核综合考试成绩视为其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1、外文文献测试和专业课笔试在学科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外文文献测试时间为1小时;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2、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综合素质考核等四项内容。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和其他考核结合起来进行。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采用提问形式,各专业须建立不少于20道试题的题库,每位考生至少抽取3道题目做答。
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采取答辩形式,考生须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汇报形式请按照各专业具体复试方案进行),并接受专家的提问。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
综合能力考核时间每位考生不得少于30分钟,分数采用百分制。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10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40分,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40分,综合素质10分。
3、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通过面试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并根据“函调”情况进行评判。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4、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提出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做出歧视性规定。其他学术要求须按规定提前公示。
5、诚信评判主要依据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进行,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6、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对考生的提问、考生的回答要做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及录音录像材料须在复试完毕后提交研招办存档备查。
7、复试评分要客观、公正、独立,不得受外界或其他因素干扰,复试教师要在评分表上签字。
(五)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按各项考核内容的加权成绩计算。
1、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外文文献测试成绩×15%+专业课笔试成绩×3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
2、普通招考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
3、本硕博连读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外文文献测试成绩×15%+中期考核综合考试成绩×3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
(六)录取原则
各专业根据学校下达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复试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的基本原则是:
1、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优先、本硕博连读考生优先,各学院招收全日制定向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招生人数的15%。
2、原则上每位导师在读博士生中至多有1名全日制定向博士生。
3、在满足条件1的情况下各专业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外文文献和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总成绩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新生报到后,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政审不合格者;
(2)外文文献和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总成绩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七)调剂与指标调整。
(1)每个导师招生指标一般为1人(含已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如因指标多余,有国家级重要在研课题导师的所在学院可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追加指标的申请,但每位导师招生指标最多不超过2人。
(2)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专业间考生调剂,专业内导师间考生调剂应当遵循考生和导师自愿的原则;生源不足的专业可由导师向所在学院提出跨专业调剂申请,由学院报研究生院批准,进行调剂复试。
(3)允许没有达到各专业复试标准,但符合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调剂。
(八)各学院须在2019年4月12日下班前向研招办提交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内容应当包括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体检、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其他学术要求等。
(九)信息公开及投诉
1、信息公开: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cueb.edu.cn/yz/),学院网站和其他指定的公示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考生接待电话:010-83951759。
2、举报电子邮箱:jw@cueb.edu.cn;举报电话:83952128;受理举报部门: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邮编:100070。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十)各学院博士招生联系方式
经济学院 83951024 沈老师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83952250 薛老师
劳动经济学院 83951883 何老师
法学院 83952240 刘老师
金融学院 83952273 王老师
财政税务学院 83952254 宋老师
会计学院 83952696 石老师
信息学院 83952206 郑老师
统计学院 83951031 王老师
工商管理学院 83952336 王老师
国际经济管理学院 83951469 雷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