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继续深化我校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水平科研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研究生培养规律的招生机制,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学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凡符合申请条件且通过资格考核的考生,可直接参加综合考核。一、申请基本条件
1.面向符合《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的全日制应、往届学术型硕士,或我校硕士冠军班(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应、往届体育硕士,不接受其他专业学位与同等学力考生报名,不接受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其硕士学习经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专业的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
(2)重要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国家各部委、军工系统等下属科研院所);
(3)国外高水平大学(须已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学历认证报告)。
3.申请者应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或在体育运动领域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须近五年在CSSCI或CSCD上发表属于所报考的学科或者与其相近学科领域的论文至少2篇(不含增刊),或在SCI/SSCI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主持过一项省部级(含)以上课题(科研项目),或有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的1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2)曾在奥运会,或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后二者在项目上须与奥运会项目一致)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前三名的运动员;或足球、篮球、排球等球类集体项目、冰雪项目或基础大项曾在亚运会,或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中获得冠军的主力运动员;或担任上述获得队员的单项教练或主教练的教练员。
同时要求申请者(运动员、教练员)须近五年在CSSCI或CSCD上发表属于所报考的学科或者与其相近学科领域的论文至少1篇(不含增刊)。
4.申请者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体育运动领域杰出人才可适当降低英语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到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
(4)GRE成绩达到1300分(新标准260分);
(5)在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院校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6)国家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合格;
(7)有境外学习一年及以上经历。
5.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7年(含休学时间)。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被录取的博士生统一于2019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招生计划
1.“申请-考核”制招生名额共20人,计入2019年体育学各二级学科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计划不单列。
2.招生导师:凡列入当年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具备以下条件者,可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方式,每名导师可招收1-2名“申请-考核”制学生(不含首次招生博导和外聘博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风,具有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优良品质。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胜任博士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
(2)科研方面,近三年满足以下条件两项者:
1.目前正在从事或指导较高水平的科研工作,发表的论文、学术专著及所获成果成绩显著,其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居国内外领先地位,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6至2018年立项(或正在进行)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2.2016至2018年在CSSCI或CSCD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SCI、SSCI论文收录1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
3.2016至2018年自然科学类项目累积到账经费≥50万元,或人文社科类、运动训练类项目累积到账经费≥30万元。
三、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1日至3月1日。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报名入口”栏目中点击“博士”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
3.申请者须于2019年2月15日—3月5日期间按要求向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1)《北京体育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申请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7月31日前毕业,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届时补交学历、学位复印件);
(3)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校外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全日制双证硕士研究生证明信;
(5)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原件综合考核前核验);
(6)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原件综合考核前核验);
(8)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概要、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论文初稿;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由申请人自行拟定(不少于5000字,含对所报考学科的认识)。
四、资格审核
1.学院初审。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照申请条件,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2.导师审核推荐。学院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送至所填报导师进行评估审核。导师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及提交的攻博期间研修计划书等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导师根据评价结果和招生名额,按照1:3的比例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3.学校复核。学院提交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复核通过后,就申请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综合考核
1.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在2019年3月13日到我校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
(1)评审委员会采取笔试、面试(如学术报告、专家提问、实验操作等)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其中笔试考核专业课程、外语;面试考核科研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专业外语口语水平。考核过程均全程录像(录音)、须有备查的记录材料。
(2)综合考核内容包括:
①业务素质。包括申请者对本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和培养潜能等。
②综合素质。包括申请者的政治素质、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
3.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成绩按外语水平(占20%,其中口试占5%)、专业课程(笔试,占30%)、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占50%)三个部分评定。
择优选拔提出推荐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进行拟录取名单公示。
六、其他
1.对逾期未交齐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不予受理。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在综合考核前须到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进行原件核验,提交申请材料原件。
2.申请者须如实、准确提交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学术造假或者抄袭、履历背景造假或有重大隐瞒等,即行终止其申请资格或考核程序,且3年内不接受其报考我校。
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43
联系部门: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989047、62989342
招生网址:http://zs.b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