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根据宇航学院第一志愿复试拟录取情况,现将我院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申请要求和安排公布如下。
一、宇航学院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和拟招生人数
1.所有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和初试各项成绩满足以下要求方可申请调剂:
一、宇航学院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和拟招生人数
1.所有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和初试各项成绩满足以下要求方可申请调剂:
2.如考生已参加过一志愿复试,复试成绩须不少于132分(提供一志愿复试成绩公示结果);
3.未被我校其他院系拟录取。
二、申请调剂的流程
(一)系统申请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在调剂系统提交时间为3月29日12:00-24:00。请注意:所有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仅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的考生,学院将不考虑其全部专业的调剂申请。请考生慎重填报调剂专业。
(二)资格审查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将下列材料扫描件(按以下序号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以“考生编号+姓名+申请调剂专业”命名)于3月29日24:00之前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
1.其他材料同一志愿复试资格审查所需的所有材料(其中复试通知书不需提供)。具体见:http://www.sa.buaa.edu.cn/info/1051/7103.htm。
2.一志愿复试成绩公示结果。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工作小组将于3月30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多于拟招生人数,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所有申请者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初试成绩相同者按照初试数学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优先顺序依次排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复试名单公布
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于3月30日14:00前在宇航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安排在公布复试名单时同时公布。
(四)考生确认参加复试
学院于3月30日12:00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3月30日18:00前在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如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学院按照初试成绩排名择优遴选下一个发送复试通知。
(五)缴纳复试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未缴纳复试费者不能进行复试,缴纳后未参加复试,复试费不予退还。复试前,考生可以通过登录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相关项目,进入后输入学院设立的缴费码(015+身份证号),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缴费即可。
(六)复试形式调剂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与一志愿复试相同。具体见《宇航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http://www.sa.buaa.edu.cn/info/1051/7103.htm。
(七)录取办法
考生总成绩=调剂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其中复试成绩不低于132分者,方有资格参与录取环节。
各专业或各系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数学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优先顺序依次排序。
复试结束后的两日内,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4小时内在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应届生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者,其录取资格可被取消。
2.根据复试情况,可能会有其他批次的复试通知,请关注宇航学院网站。
四、申诉、投诉、监督联系人:
王老师,邮箱:wanglimin@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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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被我校其他院系拟录取。
二、申请调剂的流程
(一)系统申请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在调剂系统提交时间为3月29日12:00-24:00。请注意:所有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仅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的考生,学院将不考虑其全部专业的调剂申请。请考生慎重填报调剂专业。
(二)资格审查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将下列材料扫描件(按以下序号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以“考生编号+姓名+申请调剂专业”命名)于3月29日24:00之前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
1.其他材料同一志愿复试资格审查所需的所有材料(其中复试通知书不需提供)。具体见:http://www.sa.buaa.edu.cn/info/1051/7103.htm。
2.一志愿复试成绩公示结果。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工作小组将于3月30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多于拟招生人数,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所有申请者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初试成绩相同者按照初试数学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优先顺序依次排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复试名单公布
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于3月30日14:00前在宇航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安排在公布复试名单时同时公布。
(四)考生确认参加复试
学院于3月30日12:00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3月30日18:00前在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如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学院按照初试成绩排名择优遴选下一个发送复试通知。
(五)缴纳复试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未缴纳复试费者不能进行复试,缴纳后未参加复试,复试费不予退还。复试前,考生可以通过登录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相关项目,进入后输入学院设立的缴费码(015+身份证号),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缴费即可。
(六)复试形式调剂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与一志愿复试相同。具体见《宇航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http://www.sa.buaa.edu.cn/info/1051/7103.htm。
(七)录取办法
考生总成绩=调剂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其中复试成绩不低于132分者,方有资格参与录取环节。
各专业或各系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数学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优先顺序依次排序。
复试结束后的两日内,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4小时内在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应届生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者,其录取资格可被取消。
2.根据复试情况,可能会有其他批次的复试通知,请关注宇航学院网站。
四、申诉、投诉、监督联系人:
王老师,邮箱:wanglimin@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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