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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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以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面向博士生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为主线,建立和完善博士生择优选拔、特色培养、分流管理、分层激励机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包含申请考核、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生源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类别
1.非定向就业:指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在录取前,考生的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工资关系等均须调入我校。
2.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定向协议,考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定向就业考生在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三)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或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者除满足上述第(一)、(二)、(三)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指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兽医博士专业学位仅限从兽医硕士生中遴选。
2.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硕士入学前须已获得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4.硕士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学术表现得到学术界认可(本人排名第一)或学术研究成果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学术著作已正式出版者优先申请。
申请者所获学术成果(如: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创造、获奖等)须以“扬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通过相关部门认证(如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
(六)申请考核:申请考核者除满足(一)、(二)条规定外,还须符合
下列条件:
1.申请者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优势学科或中国科学院的全日制(非在职)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国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
2.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3.申请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4.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截至招生当年的8月31日)。
5.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报考非英语类学科:国家CET-6成绩≥426分,或近三年雅思(IELTS)成绩≥6.5分或托福(TOEFL)成绩≥85(老托福成绩≥560分)或GRE成绩≥260分(老GRE成绩≥1300分)。
②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国家TEM-8成绩合格。
③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SCI、SSCI或A&HCI等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④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
⑤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国外留学经历。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拟录取的申请者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工资关系及组织关系等转至我校,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
(七)普通招考:报考普通招考者除满足上述第(一)、(二)、(三)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但未获得硕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止),原则上要求取得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以上职称,且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论文。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方可报名。
4.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具有5年以上相应教育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招生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招生对象为中小学骨干教师或中小学承担教学任务的教研员。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请严格按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含申请考核、普通考试),报名交费后,不予办理退款手续。
1.申请考核: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30日。
2.硕博连读: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30日。
3.普通招考: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2月25日。
(二)提交材料
1.申请考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学院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并按院系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①《扬州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②《扬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③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
④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⑤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其中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供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⑥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审核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⑧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硕博连读。
①《扬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扬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3.普通招考。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之后须在2019年2月28日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向我校研招办一并寄送以下报考材料: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②两份《专家推荐书》。③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往届硕士生可由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④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补齐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信息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复印件。⑥《思想政治考察表》;
★同等学力者不交③、④两项材料,除必须提交上述①、②、③外,还必须提交下列材料: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⑧副高级(或相当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⑨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论文。
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扬州大学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本校教职工报考者须另附经校人事处签署同意报考的《教职工进修申请表》,该表可从校人事处网页(http://rsc.yzu.edu.cn/)下载,点击“下载专区”—“在职培训”。请按上述要求逐项备齐相关报考材料。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核、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备注:《报考登记表》、《申请考核申请表》、《硕博连读申请表》、《专家推荐书》等表格,请考生至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填写。
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材料,须按照序号顺序装订,并最迟于2019年1月3日前邮寄或送至各报考学院;普通招考考生报名材料最迟于2019年2月28日前邮寄至扬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考核与考试
1.申请考核
按学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办法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2.硕博连读
按学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办法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各学院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录取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未通过申请考核者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
3.普通招考
(1)资格审核:考生于3月14日至15日向报考学院提交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和副高职称原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至3月17日
(3)初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其他考生免考)
(4)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关于体检:复试时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6)关于复试:复试地点由报考学院确定。复试形式可笔试、口试或其它必要的测试。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7)关于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以获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者身份报考者)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跨学科报考者亦可加试1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应不同于初试科目)由报考学院确定。
七、录取办法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普通招考按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折算)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按相应选拔办法进行。
各学院要严格控制录取定向就业生比例(人文社科类不超过学院录取总人数的30%,理工农医类不超过学院录取总人数的10%),教育博士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签订好定向就业协议或不能将档案调入我校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培养费与奖助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一般为10000元/生.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一般为12000元/生.年。
学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生均15600元/年,最高18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有固定收入者除外,13500元/生·年);还可申请研究生校长特别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特别奖学金从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用于奖励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校长特别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0元/生,其他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
此外,还设有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导师负责考核并提供经费):人文社科类不少于2000元/生·年,理工农医类不少于6000元/生·年,学校按导师助研津贴的50%配套发放。还可申请朱敬文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院长荣誉榜,以及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及辅导员)等。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荷花池校区教学大楼9楼0912室)
邮编: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7921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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